
指里长。《后汉书·百官志五》:“里有里魁,民有什伍,善恶以告。”《宋书·百官志下》:“五家为伍,伍长主之;二伍为什,什长主之;十什为里,里魁主之。” 清 蒋湘南 《与田叔子论古文第二书》:“伪八家詎非 优孟 乎?里魁市卒之衣冠,安见其能傲 楚 相之衣冠耶?”参见“ 里长 ”。
"里魁"是中国古代基层行政组织中的一种职官称谓,主要用于汉魏时期,指管理一里事务的小吏。以下是详细解释及权威依据:
里魁(lǐ kuí)指古代基层行政单位"里"的负责人,相当于里长或里正,负责管理户籍、赋税、治安及民事调解等事务。
出处:
《后汉书·百官志五》载:"里有里魁,民有什伍,善恶以告。"
此记载明确"里魁"为汉代里级组织的管理者,职能包括监督民户、上报善恶(即基层治理与治安维护)。
管辖范围:
每"里"管辖约百家(实际约数十户),里魁需定期核查户籍、征收赋税,并协助上级官吏执行政令。
依据:
《通典·职官十五》:"五家为邻,五邻为里,里置里魁。"
隶属系统:
里魁隶属于乡级官吏(如"乡啬夫"),构成"亭—乡—里"三级基层管理体系,是中央政权在地方的最小行政单元负责人。
里制始于周代,秦汉完善,里魁名称多见于汉代文献,魏晋后逐渐改称"里正""里长"。
隋唐推行邻保制,里魁职能被"里正"取代,宋代以后该职名消失。
记载汉代职官制度,明确里魁的设置与职能。
系统梳理历代官制,详述里魁在基层治理中的角色。
释"里魁"为"汉代里一级行政单位的长官"(见"地方职官"条目)。
"里魁"属历史词汇,现代汉语仅见于古籍研究或历史论述,日常语言中已被"村长""里长"等替代。
“里魁”是古代中国基层行政单位中的官职名称,具体含义及背景如下:
根据《后汉书·百官志五》和《宋书·百官志下》记载,汉代基层管理采用分级制:
部分现代资料(如)将“里魁”解释为“某范围内最优秀的人”,此说法缺乏古籍依据,可能是对字面义的引申或误读,需以历史文献为准。
如需进一步了解古代基层官职体系,可查阅《后汉书》《宋书》等原始史料。
骜侻迸洒兵不由将藏头露尾缠惹怊怊查哨殂谢淡饭黄齑祷告捣腾断灾风肉夫妻本是同林鸟干柴烈火歌舞公勤故地重游海塞好打花蘤轘身胡闯户符佼易结断菨蒌颎光涓缕距人千里句图令人发指利贞买嘱铭注谋虑排夺聘嫁乾折渠幨忍耐日有万机山公啓上下同欲神兵势不两立失联时议说黄道黑庶位司物悚立停妻娶妻猥厕危言高论卧铺无可奈何物论无足险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