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使礼节过分,也不会受人责怪。意谓礼节还是不可欠缺。《文明小史》第二回:“我今日的一番举动,岂不成了蛇足么?好在礼多人不怪,现在里头尚且十分迁就他们,何况我呢?” 郭沫若 《棠棣之花》第三幕:“但我觉得‘礼多人不怪’,君侯愈客气, 秦 韩 两国的邦交是会愈加亲密的。”
“礼多人不怪”是一个常用的汉语成语,其核心含义是指讲究礼节、多行礼数,别人就不会怪罪或挑剔。它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中重视礼仪、以礼待人的社会规范和心理预期。以下从词典释义、构成解析和应用场景三个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指社会生活中约定俗成的行为规范,包括礼节、礼貌、礼品等,体现尊重与谦和。《现代汉语词典》释为“社会生活中由于风俗习惯而形成的为大家共同遵守的仪式或行为规范”。
此处指数量或频率上的“增多”,即礼节行为比常规更频繁或更细致。
泛指交际对象或社会他人。
“怪”意为责备、埋怨,“不怪”即不会因此产生不满或批评。
适用于初次见面、正式场合(如商务洽谈、婚丧嫁娶)或需要表达敬意的情境。例如,赠送伴手礼、使用敬语、遵循宴席礼仪等,即使稍显繁琐,对方也因感受到尊重而不会反感。
源于儒家“克己复礼”的思想,强调通过礼仪维持社会秩序与和谐。《论语·学而》中“礼之用,和为贵”即体现礼的核心价值在于促进和睦。
在当代社会,该成语仍广泛用于提醒人们注重礼节素养,尤其在跨文化交际或职场礼仪中,适度的礼节可减少误解,增进信任。
(注:因未提供具体可引用网页链接,此处仅标注文献名称,实际引用时建议补充权威出版社或学术数据库链接。)
“礼多人不怪”是汉语成语,最早出自清代李宝嘉的《官场现形记》第三十一回。其核心含义是:对人多行礼仪,人不会怪罪,强调礼节在人际交往中的重要性。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含义
指即使礼节稍显繁琐或过分,也不会被他人责备,体现传统社会对礼节的重视。例如《文明小史》中提到:“好在礼多人不怪,现在里头尚且十分迁就他们”,说明礼节可化解矛盾。
出处与背景
出自清代李宝嘉《官场现形记》第三十一回:“横竖‘礼多人不怪’,多作两个揖算得什么!”,反映了当时官场对形式化礼节的推崇。
传统用法
常用于提醒人际交往中需保持谦恭,如作揖、客套话等。老舍在《老张的哲学》中也引用此句,印证其文化认同。
现代新解
近年来部分语境下,“礼”被曲解为“送礼”,讽刺某些人通过物质贿赂谋求利益的现象。但需注意,这并非成语原意,而是对不良社会风气的借喻。
积极面
倡导尊重他人,促进和谐关系,符合儒家“礼之用,和为贵”的思想。
争议点
过度强调形式礼节可能导致虚伪,如《官场现形记》中角色机械作揖的描写,暗含对繁文缛节的批判。
该成语既是中国传统礼仪观的体现,也需结合实际情境辩证看待。如需更多出处原文或现代案例,可参考《官场现形记》及相关文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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