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取凭证。旧时地方官赴任前,须先在京都吏部领取文牒,谓之“领凭”。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筮仕·画凭领凭》:“又半月,赴吏部领凭;凭虽部给,而僉限则在科。”《儒林外史》第十二回:“晚生是前月初三日在京领凭,当面叩见大老爷,带有府报在此。”《天雨花》第八回:“天子见他非百里之才,特放 山东 东昌府 太守,接了家眷,领凭赴任。”
“领凭”是古代官员任职前的重要程序,具体解释如下:
基本词义
指地方官赴任前,需在京都吏部领取官方任职凭证(文牒)的过程。这一凭证是官员身份和职权的法定证明,类似于现代的任命书。
历史背景与流程
延伸含义
词语中的“凭”既指实体凭证,也隐含“依据”“授权”之义,强调古代官僚体系中对程序合法性的重视。
文献参考:该制度在清代黄六鸿《福惠全书》和吴敬梓《儒林外史》中均有记载,反映了古代官员任免的规范化流程。
《领凭》是一个汉字词语,意为领取凭证或证件。它可以用作动词或者名词。
《领凭》由两个部首组成,左边是“页”部首,右边是“玄”部首。它总共有10个笔画。
《领凭》这个词的来源较为晚,出现在辽代的《契丹语简牍》,意为领受证明。后来逐渐在汉语中广泛使用。
《领凭》在繁体中的写法是「領憑」。
在古时候,汉字的写法会有一些差异。《领凭》在古代的写法为“領評”,多用于文言文中。
1. 他今天去领凭证。
2. 请到柜台领凭条。
1. 接领:接受并领取。
2. 领证:领取证件。
3. 领取:接受并取得。
1. 取得:获得。
2. 获得:取得。
丢失:失去或不慎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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