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 制,世袭官爵,除八旗外,都限定世数,一世为一次,谓之“袭次”。不限世数的,加“世袭罔替”字样。 清 梁章鉅 《浪跡丛谈·世职》:“ 黄芳度 合门殉节,曾准袭公爵十二次。念其忠藎,准照八旗之例,於袭次完后,仍赏给恩骑尉,世袭罔替。”《儿女英雄传》第一回:“论他的祖上……仗着汗马功劳上头,挣了一个世职。到了这 安二老爷 身上,世职袭次完结,便靠着读书上进。”
《汉语大词典》中对“袭次”的解释为:指按次序继承官职或爵位的行为,特指古代宗法制度下嫡长子继承父位的礼制规范。该词由“袭”与“次”复合构成,“袭”本义为重复、因循,《说文解字》释“袭,左衽袍”,后引申为继承;“次”则指顺序、位阶,《礼记·月令》载“班马政,毋失经纪,以初为常”注“次,序也”。
在传统礼制中,“袭次”强调以血缘亲疏和长幼次序为准则的继承制度,如《春秋公羊传·隐公元年》所述“立適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这一制度常见于古代文献,如《汉书·文帝纪》记载“列侯袭次,各以诏书”,体现权力交接的规范性。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现代汉语词典》补充说明,“袭次”属于历史词汇,现代汉语中多用于研究古代社会制度或文学作品的注释。该词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尊尊亲亲”的伦理观念,具有制度史与语言学双重研究价值。
“袭次”是清代官爵世袭制度中的术语,具体含义及背景如下:
指清代对世袭官爵的继承次数限制。除八旗外,其他世袭官职通常限定传承代数,每传一代称为“一袭次”。例如某爵位规定“袭次十二次”,即最多可传十二代。
《儿女英雄传》记载的安氏家族,在袭次完结后通过科举延续家族地位,反映了该制度对社会流动性的影响。
可通过《浪跡丛谈》《清史稿》等文献查阅更多制度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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