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中的工友。 丰子恺 《缘缘堂随笔·立达五周纪念感想》:“我们只有唯一的校工。”
校工是学校教育体系中从事辅助性工作的专职人员,其核心定义与职责可从以下五方面阐释:
一、基本定义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的释义,校工指"在学校中从事后勤服务、设施维护等非教学工作的职工群体"。《新华词典》(第3版)进一步明确其身份属性为"学校教育机构雇佣的基层服务人员"。
二、职责范围 主要工作涵盖三大领域:
三、历史沿革 据《中国教育大辞典》记载,现代校工制度可追溯至1904年《奏定学堂章程》,民国时期形成"工友—校役"双轨制,1949年后统称为校工,现纳入学校后勤保障体系。
四、社会地位 教育部《中小学岗位安全职责》规定,校工与教师同属教育工作者,共同承担"创设安全育人环境"的法定责任。其工作被认定为"教育生态系统的重要支撑环节"(《中国教育报》2023年职业教育白皮书)。
五、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学校应当为校工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和安全保障。《劳动法》相关条款明确校工享有与其他劳动者平等的合法权益。
“校工”指在学校从事后勤保障和日常维护的非教学岗位工作人员,主要职责是支持学校正常运转。以下是详细解释:
校工属于学校基层服务人员,通常不参与教学或行政管理工作。其核心职责涵盖:
校工与教师、行政人员等岗位不同,后者属于教学或管理序列,而校工专注于后勤服务。例如,教师负责授课,行政人员处理财务人事,而校工确保校园环境与设施正常运转。
提示:若需了解具体学校的校工岗位设置或招聘信息,建议直接查阅该校官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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