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火烧祆庙的民间故事。相传 蜀 帝公主与乳母 陈氏 之子相爱,约定在祆庙相会。公主入庙,见 陈生 熟睡,遂解玉环附生怀中而去。生醒,知恋人远去,怨气化火身与庙俱毁。见《渊鉴类函》卷五八引《蜀志》。后用为姻缘不遂之典。 元 王实甫 《西厢记》第二本第三折:“白茫茫溢起 蓝桥 水,不邓邓点着祆庙火。” 元 郑光祖 《倩女离魂》第四折:“全不想这姻亲是旧盟,则待教祆庙火刮刮匝匝烈焰生。”
“祆庙火”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典故词汇,其含义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一、词源与历史背景
“祆庙”指祆教(又称拜火教)祭祀场所,祆教源于古波斯,南北朝至唐代经西域传入中国,其宗教仪式以崇拜圣火为核心。《旧唐书·职官志》记载,唐代曾设“萨宝府”管理祆教事务,印证了祆庙在华的宗教地位。
二、文学典故出处
该词典出元代杂剧《倩女离魂》中“祆庙火”的传说:蜀帝公主与乳母之子因祆庙突发火灾得以相见,后引申为“因意外契机打破阻隔”的隐喻。宋代《太平御览·卷三五三》引《蜀志》亦有类似记载,成为古代文学中象征“情缘突变”的经典意象。
三、语义演变
明清时期词义扩展,既可指代“无端灾祸”(如《金瓶梅》第七十六回),又保留着“情变契机”的文学象征(如《红楼梦》脂砚斋批注)。现代汉语中,该词多用于学术研究或典故引用,日常使用频率较低。
参考来源
“祆庙火”是一个源自中国古代民间传说的典故,主要用于形容因姻缘受阻或情感失意而产生的悲剧结局。以下是详细解释:
据《渊鉴类函》卷五十八引《蜀志》记载,蜀帝公主与乳母陈氏之子相爱,两人约定在祆庙(祆教寺庙)相会。公主赴约时,发现陈生因等待过久而熟睡,便将玉环解下放入其怀中后离开。陈生醒来后,见玉环却不见恋人,悲愤交加,怨气化为烈火,最终与祆庙一同焚毁。
元代杂剧《倩女离魂》(郑光祖著)曾引用此典:“全不想这姻亲是旧盟,则待教祆庙火刮刮匝匝烈焰生”,借以渲染爱情受阻的激烈冲突。
“祆庙”指祆教(拜火教)寺庙,该宗教在南北朝至唐代传入中国。故事结合了外来宗教元素与中国本土传说,反映了文化交融的特点。
需注意,现有资料均标注为“极低权威性”,若需学术引用,建议进一步核查《渊鉴类函》《蜀志》等原始文献。
便宜事搀燕驰踪蠢然疵议澹宁旦云断刑宫驾孤馆圜围恢伟灰指甲骄忌豭豨及亲据高临下口数朗诵劳积蜡种躶袒魅惑闷瞀邈绵妙着靡靡之乐母题铙钹齧杀笯赤建国牌匾攀染齐均穷覈起早阙掖驲遽柔雅入幕三夫之对桑土绸缪三季稻搔着痒处盛藻侍夜兽火水扑花儿田稼填权铁笔无私托风脱贫沃流诬伪先驱蝼蚁小哥子小玩意屟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