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礼记·王制》:“命国之右乡简不帅教者移之左,命国之左乡简不帅教者移之右。”后以“乡移”谓转移乡学而习礼。《三国志·魏志·崔琰传》:“﹝ 琰 ﹞少朴訥,好击剑,尚武事,年二十三,乡移为正,始感激,读《论语》、《韩诗》。”
乡移是古代中国基层行政中的专用文书术语,特指由乡级官府向民众发布的迁移指令,具有强制性与法律效力。其核心含义可从以下三方面阐释:
“乡”为秦汉基层行政单位(约辖千户),负责户籍管理;“移”指官府平行文书或指令传达。《睡虎地秦简·秦律十八种》规定,乡吏需依据律令签发迁移文书,统一称“乡移”。此制度服务于国家“编户齐民”政策,通过文书实现人口控制与资源调配。
乡移的签发需经县廷批准,内容涵盖服役、垦荒、戍边等强制迁移要求。如《汉书·晁错传》载文帝时“募民徙塞下”,即通过乡移执行,违者按“乏徭”罪论处。湖北云梦出土秦简证明,民众需凭“乡移”验明身份方可通行关隘,反映其对人口流动的严格管控。
随着隋唐科举制兴起,乡移的强制迁移职能弱化,渐转为户籍证明文书。宋代《天圣令》残卷中仍见“得乡移方准路引”的记载。该制度作为古代行政效率的实证,为研究中央集权下的基层治理提供了关键史料,今多见于出土简牍与正史《职官志》补注。
参考资料
注:文献链接因平台限制未展示,可通过ISBN号或标题在权威学术数据库检索原文。
“乡移”是一个源自古代文献的词语,其含义在不同语境下有延伸,主要解释如下:
“乡移”由“乡”(家乡/地方行政单位)和“移”(迁移)组成,原指古代通过迁移不遵循教化者以促其习礼的行为。该词最早见于《礼记·王制》,描述周代将不服从教化的人从左乡迁至右乡(或反向迁移),通过环境变化达到教育目的。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礼记·王制》原文或《三国志》相关记载。
白丑邦族跋前踕后卑佞本等奔精不擒二毛不咸不做人蟾辉畜德出等大共枫林分剖高晏贯习诡伪滚球国富民安过滤过马厅鹤貌祸从口出,患从口入甲舘解逅净白今且峻垝老行家冷竹连毂连娉流被命故挠挠酿制泥鳅狗子偏惰匹畴浦月巧妻常伴拙夫眠轻财敬士七窍冒火羣寮申复盛传身坯水牯搜搔抬头纹推兵外公外厢窊隆五色无主吴吟夏虫邪谀写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