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oot-binding] 把女孩子的脚用长布条紧紧缠住,使脚畸形变小,以为美观,这是旧时的陋俗
旧时摧残妇女身心健康的陋习。女子以布帛紧束双足,使足骨变形,脚形尖小成弓状,以此为美。相传 南唐 李后主 令宫嫔 窅娘 以帛绕脚,令纤小作新月状,由是人皆效之。一说始于 南朝 齐 东昏侯 时。 太平天囯 曾禁止缠足。辛亥革命后,缠足陋习始逐渐废绝。 明 胡应麟 《少室山房笔丛·丹铅新录八·双行缠》:“自《墨庄漫録》以缠足始 五代 ,诸小説所见皆同,余旧颇疑之。” 严复 《原强》:“至于缠足,本非天下女子之所乐为也,拘于习俗,而无敢畔其范围而已。” 夏衍 《<教子篇>补》:“她今年六岁,在过去,也正是哭哭啼啼地被逼着缠足的年纪了。”参阅 宋 张邦基 《墨庄漫录》、 明 陶宗仪 《辍耕录·缠足》等。
缠足是中国古代对女性实施的一种陋习,通过外力束缚双脚使其畸形变小,被视为病态审美象征。以下是详细解析:
缠足又称“裹脚”“扎脚”,指用布帛紧裹女童双足,限制其自然生长,导致足骨变形、脚形尖小如弓状。此习俗始于北宋,盛行于明清,民国初年逐渐消失。
20世纪初,随着思想解放运动兴起,缠足被逐步废除。如今,这一习俗成为研究古代性别压迫与社会文化的重要案例。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历史文献或地区差异,可参考权威历史资料或社会学研究。
缠足是指古代中国女性进行习惯性的足缚行为,将女性的脚部捆绑以达到美化的目的。
缠足的拆分部首是"纟"(纟字旁表示与纺织、纤维相关)和"走"(表示与脚步、行走相关)。
缠足的拆分笔画为12画。
缠足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十世纪,当时是由北方宫廷贵族流行起来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习俗蔓延到了整个中国,持续了近千年的时间。
缠足的繁体字为「纏足」。
在古代,在缠足的词义中使用的是一种古代汉字的写法,即「纏足」。
她一直以来都非常痛苦,因为她的家庭坚持对她进行缠足。
缠裹、缠绕、绳缠、缠争。
缠绕、裹足。
自由、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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