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不给予。《孟子·离娄下》:“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亷;可以与,可以无与,与伤惠。”《法苑珠林》卷六:“无取无与,无我所心;脱欲所须,便可提去。”
(2).犹不跟,不同。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小翠》:“﹝ 王太常 ﹞生子 元丰 ,絶痴,十六岁不能知牝牡,因而乡党无与为婚。”
不参预;不相干。《左传·襄公十四年》:“詰朝之事,尔无与焉,与,将执女。”《汉书·张汤传》:“ 汤 念独丞相以四时行园,当谢; 汤 无与也,不谢。” 颜师古 注:“与读曰豫。无豫,谓不干其事也。” 北齐 颜之推 《颜氏家训·省事》:“此言为善则预,为恶则去……凡损於物,皆无与焉。”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谈·谈异五·赵康敏》:“公子孙自不肖,不能守此业;此宅且数易主人,与某无与。” 鲁迅 《集外集拾遗补编·<越铎>出世辞》:“民声寂寥,羣志幽閟,岂以为匹夫无与于天下,尚如戴朔北之虏也。”
“无与”是一个文言词汇,其含义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主要包含以下三种解释:
以上解释综合了古代典籍和语言学分析,需根据上下文选择适用含义。
《无与》是一个常用的词语,代表没有可与之比较的,独一无二的意思。它是由两个部分组成的,分别是“无”和“与”,形容词和介词的结合,表示无可比拟。
《无与》的部首是“无”字的部首,为“无”字;《无与》的笔画总数为八画。
《无与》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文献中,它常常被用来形容某些独特、卓越的事物,无法与其他同类事物相比较。繁体字为「無與」。
在古代,汉字的写法有所不同。根据《说文解字》等古代字书记载,古时的《无与》写法有时为「吴與」,而不是现代常见的「无与」。
1. 他的成就是无与伦比的。
2. 她的美貌和智慧使她在所有人中无与伦比。
无可比拟、无与伦比、无出其右、无与伦比
无可比拟、独一无二、独特、特殊
有可比拟、与众不同、平庸、普通
【别人正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