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汪踦 , 春秋 鲁国 的一个儿童,在参加抗击 齐国 的战斗中牺牲。 鲁国 破格以成年礼葬之。踦,亦作“ 錡 ”。事见《左传·哀公十一年》及《礼记·檀弓下》。后因以“汪踦卫国”作为儿童救国的典型事例。 鲁迅 《花边文学·小童挡驾》:“即使到了紧要关头,也还是什么‘ 木兰 从军’、‘ 汪踦 卫国’,要推出‘女子与小人’去搪塞的。”
"汪踦卫国"是一个源自中国古代典籍的典故,其核心含义是颂扬年幼者或普通人英勇为国捐躯的精神。以下从汉语词典及文献角度详细解释:
该典故最早见于儒家经典《礼记·檀弓下》。记载鲁哀公十一年(公元前484年),齐国攻打鲁国,鲁国童子汪踦(亦作"汪锜")在战斗中英勇抗敌,最终战死。鲁国人因其未成年(古礼"童子为殇"),欲以普通殇礼安葬,但孔子认为:"能执干戈以卫社稷,虽欲勿殇也,不亦可乎?" 主张破格以成人丧礼厚葬,表彰其卫国功绩。
指身份卑微或年幼者,在国家危难时挺身而出,以生命捍卫疆土的壮烈行为,引申为对爱国精神的崇高礼赞。
词典释义
《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收录"汪踦"词条,释为:"春秋时鲁国童子,死于抗齐战役。后用作爱国少年的典实。"
《辞源》(商务印书馆)亦明确其典故来源及"以童子殉国"的核心事件。
历史评价
清代学者王夫之在《读通鉴论》中评述:"汪踦卫国,童子之节凛然",强调其精神超越年龄限制。现代学者钱穆在《国史大纲》中指出,此类典故体现古代"士不可不弘毅"的价值观。
文学化用
宋代文天祥《正气歌》"为张睢阳齿,为颜常山舌"虽未直接提及汪踦,但与之同属舍身守节的精神谱系。明代李东阳《拟古乐府》有"汪踦卫国死,童子亦成仁"之句,强化其象征意义。
当代语境中,"汪踦卫国"常用于比喻平凡个体在民族大义前展现的英勇担当,尤其强调超越身份、年龄的爱国情怀。其精神内核与岳飞"精忠报国"、文天祥"留取丹心"共同构成中华文化中的爱国叙事传统。
参考文献来源:
“汪踦卫国”是一个源自春秋时期的典故,主要用于形容儿童英勇救国的行为。以下为详细解释:
汪踦是春秋时期鲁国的一名少年,在鲁国与齐国的战争中主动参战并牺牲。鲁国因其英勇,破格以成年人的葬礼规格安葬他,事见《左传·哀公十一年》及《礼记·檀弓下》。
现多用于文学或历史讨论中,强调年龄与责任的对比,或赞美少年志气。例如:“当代青少年当有‘汪踦卫国’的精神,勇于肩负社会责任。”
如需进一步考证原始文献,可参考《左传》《礼记》相关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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