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rmed rebellion] 背叛作乱。多指武装叛变
镇压叛乱
背叛作乱。多指武装叛变。《后汉书·西羌传·滇良》:“ 友 ( 贯友 )以 迷唐 难用德怀,终於叛乱,乃遣驛使搆离诸种,诱以财货,由是解散。”《北史·侯莫颖传》:“先是 稽胡 叛乱,輒略边人为奴婢。”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谈·谈故二·蒙古表》:“逆贼 吴三桂 相率叛乱,军民极其荼毒。” 姚雪垠 《李自成》第二卷第六章:“事到如今,只有赶快镇压叛乱,才能够保住 商洛山 。”
叛乱(pàn luàn)是一个汉语复合词,由“叛”和“乱”两个语素构成,指以暴力手段公开反抗或颠覆现有政权、统治秩序或法律的行为,通常带有政治或军事对抗性质。
指有组织地使用武力对抗国家政权或社会制度 的行为,强调行为的非法性、对抗性与破坏性。其核心特征包括:
二字组合强化了“背叛秩序引发动荡” 的语义,凸显行为的颠覆性本质。
在法律层面,“叛乱”属于严重刑事犯罪。中国《刑法》明确将“武装叛乱、暴乱罪”纳入危害国家安全罪范畴(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四条),指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暴乱,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的行为。
历史语境中,该词多用于描述地方势力、军事集团或民众对中央政权的武力反抗,如“七国之乱”“安史之乱”等史称中的“乱”即含叛乱之义。
商务印书馆,2016年,第978页。
定义:“武装叛变,发动叛乱。”
查看来源(商务印书馆官网)
商务印书馆,2014年,第1132页。
释“叛”为“背离;背叛”,释“乱”为“动荡;叛乱”。
第一百零四条明文规定武装叛乱、暴乱罪的构成与量刑。
法律文本来源(中国人大网)
从社会语言学看,“叛乱”隐含权力话语的对抗性叙事,其使用常体现叙述者的立场(如官方称“叛乱”,反抗者自称“起义”)。研究可参考周振鹤《历史中的关键词》(复旦大学出版社,2015年)对政治话语演变的分析。
参见:叛乱相关概念可延伸阅读“谋反”“哗变”“革命”等词条,详见《中国大百科全书·政治学卷》。
关于“叛乱”一词的详细解释如下:
叛乱(pàn luàn)指以武装形式背叛现有政权或统治者,通常表现为大规模、有组织的反抗行为,目的是推翻政权或建立独立政权。其核心特征是“背叛作乱”,多涉及暴力冲突(如、3、6)。
叛乱被视为对国家安全和统治权威的严重威胁,历史上常被强力镇压(如提到的“平息叛乱”)。现代国际法中,叛乱可能涉及战争法范畴,尤其是当反叛方具备一定组织性和领土控制时。
如需更全面的历史案例或法律定义,可参考权威词典(如、3)或大卫·阿米蒂奇《内战》中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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