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 代六部向皇帝进呈的一种公务文书。意谓题本奏覆。多用于回答垂询。《明史·高拱传》:“储养本兵,当自兵部司属始。宜慎选司属,多得智谋才力晓畅军旅者,久而任之,勿迁他曹。他日边方兵备督抚之选,皆於是取之。更各取边地之人以备司属,如銓司分省故事,则题覆情形可无扞格,并重其赏罚以鼓励之。”《明史·宋师襄传》:“六曹以题覆为责,题覆一上,即云毕事,事之行否,置弗问矣。”
题覆是汉语中一个具有历史语义特征的复合动词,其核心含义指"题本奏请并获批复"的行政流程。该词由"题"(呈报)和"覆"(回复)两个语素复合构成,常见于明清官文书体系,具体包含三层递进含义:
一、行政程序维度 指官员以题本形式向皇帝呈报政务,后获得君主书面批复的完整流程。《明史·职官志》载:"凡题覆勤惰,察核功罪",此处的"题覆"即完整包含奏报与批复的双向行政程序。
二、文书类型特征 特指经过君主批红的官方文书。据《中国历代职官辞典》释义,题覆文书需具备"内阁票拟、司礼监批红、六科抄发"三重法定程序效力。这种文书在明代成为国家政令传达的主要载体。
三、司法审查功能 在刑名领域,题覆指重大案件的复核制度。《大明会典》规定:"死刑案件必经三法司题覆",即刑部、都察院、大理寺联合复核的特殊司法程序。这一制度设计体现了古代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制衡关系。
该词的语义演变印证了汉语词汇与社会制度的共生关系。现代汉语中虽已不再使用该词,但其反映的文书行政制度仍为研究古代政治文明的重要语料。
“题覆”一词在不同语境中有两种主要解释,需结合具体使用场景区分:
1. 明代公文术语(主要含义) 指明代六部向皇帝呈递的官方文书形式,用于回复皇帝询问或处理政务。其特点包括:
2. 成语引申义(较少见) 个别词典提及其作为成语,表示“表面文字与背后含义相反”,如字画题词与背面内容相悖,或言行表里不一。但此用法在历史文献中较少出现,可能与公文术语存在释义交叉。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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