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魏 晋 南北朝 时,掌地方军政的官往往加使持节的称号,给以诛杀中级以下官吏之权。次一等的称持节,得杀无官职的人。再次称假节,得杀犯军令的人。至 隋 唐 刺史,例加使持节的虚衔,如某州刺史必带使持节某州诸军事。 唐 永徽 以后,都督带使持节,则为节度使。《周书·王思政传》:“ 太祖 乃以所授 景 使持节、太傅、大将军、兼中书令、 河 南大行臺、 河 南诸军事,回授 思政 。 思政 竝让不受。”《资治通鉴·晋穆帝升平四年》:“太宰 恪 以 吴王 垂 为使持节,征南将军、都督 河 南诸军事、 兗州 牧、 荆州 刺史。”
使持节是中国古代职官制度中的重要术语,指代皇帝授予特定官员行使监察、军事或行政权力的凭证制度。其核心特征为"持节"这一仪式性授权,代表君主亲临的权威象征。
一、词源与职能解析 "使"即受命派遣的使者,"持节"指手持竹制符节作为身份凭信。该制度始于汉代,主要职能包括:
二、历史演变 据《通典·职官典》记载,该制度存在三个等级差异:
三、权力象征物考据 节杖形制为"以竹为之,柄长八尺,以旄牛尾为其毦三重",这种特殊形制源自《周礼》记载的符节制度,经秦汉演变形成固定规制。出土的居延汉简中可见相关行政文书记录。
四、与相关制度的区别 不同于唐代的节度使制度,使持节属于临时性差遣职务。据《晋书·职官志》所述,其任命需经尚书台核发敕令,且完成任务后须缴还符节。该制度对后世监察御史制度产生深远影响。
“使持节”是中国古代官职术语,常见于魏晋南北朝时期,指代被皇帝授予符节、直接代表其行使地方军政大权的官员。以下从不同维度详细解释:
“使持节”中的“节”指符节,是皇帝授予的信物,象征权力与使命()。这一官职起源于汉代,至魏晋南北朝制度化,成为地方军政长官的重要头衔,直接对皇帝负责()。
权力层级:
职能范围:
主要涉及地方军政管理,包括军队调度、官员任免及司法裁决,具有“钦差”性质()。
在文学或成语中,“使持节”也被引申为官员恪守职责、廉洁奉公的象征(),但其核心仍与历史官职紧密相关。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人物案例(如三国时期获此职的将领),可查阅来源中的详细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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