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侍女;女婢。《汉书·游侠传·陈遵》:“ 遵 起舞跳梁,顿仆坐上,暮因留宿,为侍婢扶卧。” 唐 于鹄 《唐中丞入道》诗:“侍婢休梳官样髻,阉童新改道家名。” 明 沉德符 《野获编补遗·妇女·命妇以妒受杖》:“礼部致仕左侍郎 杨宣 妻 王氏 ,素妒悍。杖杀侍婢十餘人。 宣 不能制,东厂上其事,命逮治。” 郭沫若 《蔡文姬》第一幕:“丞相还派了两位自己府里的侍婢来陪伴你。”
"侍婢"是汉语中具有历史特征的复合名词,由"侍"(服侍)与"婢"(女仆)组合构成,特指古代社会中从事贴身服务的女性仆役。根据《汉语大词典》释义,该词最早见于《礼记·内则》,指"在主人身边服侍起居的婢女",其职责涵盖梳洗更衣、饮食侍奉、闺房杂役等贴身事务。
从社会结构角度分析,侍婢属于封建等级制度下的特殊群体。据《中国社会史纲》记载,周代贵族家庭已形成"婢妾分等"制度,侍婢因直接接触主人而地位高于普通杂役婢女,但低于有妾室名分的女性。唐代《唐律疏议》明确规定侍婢属于"贱籍",法律身份等同于财产,可由主人自由买卖或赠予。
文学典籍中,侍婢形象多呈现双重特征。如《红楼梦》中袭人、平儿等角色,既展现"行事妥帖、善解人意"的正面特质,也揭示"身不由己、命运堪怜"的生存困境。宋代《东京梦华录》记载,汴京富户常训练侍婢掌握茶艺、插花等技能,以此彰显家族品位,这类记载印证了侍婢职能的专业化发展趋势。
在语义演变方面,《近代汉语词典》指出,明清时期"侍婢"逐渐与"丫鬟"产生语义分化,前者更强调服务对象的尊贵性,多用于官宦世家;后者则泛称普通富户家的年轻女仆。这种差异在《醒世姻缘传》《儒林外史》等白话小说的人物称谓中得到具体体现。
“侍婢”是汉语中的历史词汇,指古代家庭中负责侍奉主人的女性仆人,具体解释如下:
侍婢即「侍女」或「女婢」,指古代贵族、官宦或富裕家庭中从事侍候、杂役的女性仆人。该词由“侍”(服侍)与“婢”(女仆)组合而成,强调其职业属性。
与“丫鬟”相比,“侍婢”更强调职业身份的正式性,多用于书面记载;而“丫鬟”偏向口语化,常见于明清小说中。
该词现已罕用于现代汉语,主要出现在历史文献或古典文学研究中。若需了解古代奴婢制度的更多层级(如妾、家妓等),可进一步查阅社会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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