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菊部头。旧称戏班中的伶工之首。指演唱最佳者。鞠,通“ 菊 ”。 元 宋旡 《宫词》之一:“高皇尚爱梨园舞,宣索当年鞠部头。”鞠,一本作“ 菊 ”。自注:“ 宋 思陵 时,有 菊夫人 ,善歌舞,为 仙韶院 第一。既而称疾告归。一日,宫中曲舞不称旨,提举官奏曰:‘此非鞠部头不可。’” 柳亚子 《题昭容集为沉太侔刘幼狂作》诗:“剧怜荆布蓬门女,轻付人间鞠部头”参见“ 菊部头 ”。
"鞠部头"是汉语戏曲文化中的历史称谓,其词源可追溯至清代戏曲行业体系。该词汇由三部分构成:"鞠"通"菊",指代戏曲行当;"部"为行业组织单位;"头"即首领,整体指戏曲班社的领导者或首席演员。
从构词法分析,"鞠"字在《说文解字》中本义为"蹋鞠",即古代足球游戏,后经词义引申指代戏曲表演(《汉语大词典》第9卷)。"部头"作为复合词,最早见于宋代官制,至明清时期演变为戏曲行业的职位称谓,指戏班管理者(《中国戏曲曲艺词典》)。
该词在戏曲文献中具有双重含义:狭义指戏班班主,负责剧目排演与人员管理;广义可指技艺超群的当家演员。清代李斗《扬州画舫录》记载:"鞠部头者,掌班中诸务,兼领群优",印证其管理职能。近代《梨园旧话》则载:"名角充部头,座中喝彩如雷",体现其表演核心地位。
词义演变过程中,"鞠部头"与"菊部头"存在通假现象。清代学者焦循在《剧说》中辨析:"鞠部实为菊部之讹,盖取‘菊部新声’之义",说明二者在戏曲术语中的互通性。现代京剧研究著作多采用"菊部"写法,但古籍文献仍保留"鞠部"原始形态(《京剧史话》第一章)。
“鞠部头”是一个汉语词语,其含义和背景可总结如下: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汉典、查字典等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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