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 声伎 ”。
声妓是汉语中的历史词汇,指古代以歌舞、音乐表演为职业的女性艺人。其词义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词源与基本释义
“声”指音乐、歌声,“妓”本义为“女乐”,即擅长歌舞技艺的女性。该词最早见于唐代文献,如《汉语大词典》定义为“古代以歌舞技艺为业的女子”,强调其艺术表演属性,与现代狭义概念存在差异。
历史演变与社会角色
声妓在唐宋时期尤为兴盛,多服务于宫廷、官宦或民间宴乐场合。据《中国风俗通史》记载,宋代声妓需精通音律、诗词,部分佼佼者甚至参与文人雅集,成为文化交流的纽带。
文学作品的反映
白居易《宴散》中“声妓遣李娟”等诗句,佐证了声妓在士大夫阶层社交活动中的常见性。此类记载多见于《全唐诗》《东京梦华录》等古籍,体现其作为文化符号的意义。
社会地位辨析
尽管声妓属于乐籍阶层,但部分技艺高超者享有较高声誉。明代《万历野获编》提及“声妓非贱业”,表明其职业性质在特定历史语境下被部分认可。
参考来源
“声妓”是古代汉语中的词汇,其含义可从以下两方面解析:
歌姬舞女
指旧时宫廷及贵族家中蓄养的女性艺人,主要从事歌舞表演。例如《新唐书》记载,唐代公主府中“供帐声伎,与天子等”, 苏轼在《韩魏公醉白堂记》中也提到“家有声妓之奉”,均体现贵族阶层以声妓彰显地位的现象。
歌舞技艺
亦可泛指音乐、舞蹈等表演艺术。如《南史》描述张欣泰“声伎杂艺,颇多开解”,说明“声妓”涵盖多种艺术形式。
需注意现代语境中,“妓”字易引发歧义,但“声妓”特指古代艺伎,与当代语义不同。此外,个别资料(如)将其解释为“背离本分之人”,属于引申或误用,需结合权威文献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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