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寺。 明 宋濂 《和林国师孕儿只怯列失思巴藏卜授都纲禅师诰》:“浮图之教入 中国 者千三百年,其徒众之繁,刹寺之广,不设长以统制之,则其道不肃,其法不严。”
“刹寺”是汉语中与佛教文化密切相关的复合词,其含义需从单字释义及历史语境综合解析。
一、单字释义
二、复合词释义 “刹寺”属并列结构,泛称佛教建筑群,包含佛塔、殿堂、僧舍等宗教场所。唐代文献《长安志》载“城内一百八坊,佛刹寺院四十区”,印证其指代佛教活动场所的用法。宋代《广韵》将“刹”注音为“初辖切”,与“寺”构成双声词,强化语言韵律。
三、文化衍生 该词常见于古代碑刻及诗词,如杜甫《游龙门奉先寺》“已从招提游,更宿招提境”中“招提”即梵语“刹寺”的汉译变体,体现佛教中国化进程(《杜诗详注》中华书局,1979年)。
“刹寺”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方面综合解释:
“刹寺”指佛教寺庙,是佛教徒进行宗教活动、修行和学习的场所。该词由“刹”和“寺”组合而成:
明代宋濂在《和林国师孕儿只怯列失思巴藏卜授都纲禅师诰》中提到:“浮图之教入中国者千三百年,其徒众之繁,刹寺之广,不设长以统制之,则其道不肃,其法不严。”
此引文表明,“刹寺”在明代已用于描述佛教寺庙的广泛分布及其宗教管理意义。
刹寺不仅是供奉佛像、藏经的场所,还承担以下功能:
作为佛教文化的重要载体,刹寺在中国历史上兼具宗教与文化遗产价值。例如,著名的碧云寺、护国寺等均属于典型刹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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