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官名 唐 初诸郡皆置司马, 开元 元年改为少尹,是府州的副职。 唐 杜甫 有《赴青城县出成都寄陶王二少尹》诗。至 宋 ,名存实亡。后为州县辅佐官如县丞、典史、吏目、巡检之类的别称。《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三二回:“﹝ 黎鸿甫 ﹞是 福建 的一个巡检,署过两回事……这位 黎鸿甫 少尹明知不得了,他便一不做,二不休,索性带了一妻两妾三个儿子,逃了出来。”
(2).官名。指少詹事。《新唐书·百官志四上》“詹事府”原注:“ 隋 废詹事府。 武德 初復置。 龙朔 二年曰端尹府,詹事曰端尹,少詹事曰少尹。 武后 兴宅 元年改曰宫尹府,詹事曰宫尹,少詹事曰少尹。”
少尹是中国古代官职名称,在不同历史时期具有多重含义与职能演变,其核心释义可归纳为以下三方面:
基本词义 "少"指副职或次位,"尹"为治理之意,组合后特指辅佐主官的副职官员。《汉语大词典》将其定义为"官名,唐代始置,为府尹的副职"(来源:汉典网)。该官职名称常见于隋唐至明清时期的行政体系中。
历史沿革 唐代实行三省六部制时期,少尹作为京兆、河南、太原等三府副长官,秩从四品下,辅助府尹处理政务(来源:《新唐书·百官志》)。至元代演变为地方行政体系中的副职,如大都路总管府设达鲁花赤、总管、同知、治中、少尹等职(来源:中国历史官制大辞典)。
职能演变 明清时期该职逐渐式微,职能分化为通判、同知等职位。值得注意的是,古代诗文中常以"少尹"代指特定官职群体,如白居易《早冬游王屋》中"天坛夕雪近京县,少尹晓出兰台前",此处即指河南府少尹(来源:全唐诗数据库)。
现代汉语中该词主要作为历史词汇存在,《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将其列为"古代官职"类目下的历史名词(来源:商务印书馆官网)。
“少尹”一词的含义可从官职和词源两个层面解释,综合相关搜索结果:
历史演变
始设于唐代,最初为地方副职:
职能范围
主要负责地方行政辅助事务,包括刑狱司法、民政管理等,与正职“尹”形成上下级关系。
部分资料提到“少尹”作为人名的寓意(如“年少有为”“品德高尚”),多见于现代取名文化,但与历史官职无直接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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