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稍衰;稍差。 明 胡应麟 《少室山房笔丛·经籍会通二》:“凡道家之书,始於 周 ,盛於 汉 ,极於 晋 唐 ;凡 释氏 之书,始於 汉 ,盛於 梁 ,极於 隋 唐 ,而皆少杀於 宋 之南渡。” 明 沉德符 《野获编·科场·太座师》:“乡会座主,体严自难假借,至座主之师,则少杀矣。”
"少杀"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在现代汉语中使用频率较低,其含义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根据权威汉语工具书及古籍用例,其释义如下:
减少杀戮;节制杀害
作动词时,"少"(shǎo)表示"减少","杀"指"杀戮"。整体强调降低杀伤行为,体现仁政或克制态度。
例:
《孟子·梁惠王上》:"省刑罚,薄税敛,深耕易耨,壮者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可使制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彼夺其民时……使不得耕耨以养其父母。父母冻饿,兄弟妻子离散。彼陷溺其民,王往而征之,夫谁与王敌?故曰:'仁者无敌。'王请勿疑!"
(孟子主张减少刑罚(含"少杀"之意),体现"仁政"思想)。
略微衰微;稍有减弱
"少"(shāo)作副词,意为"稍微","杀"指气势、力量的衰减。
例:
《礼记·乐记》:"是故志微噍杀之音作,而民思忧。"
(郑玄注:"'杀',音shài,谓衰微也。"此处"噍杀"形容声音急促微弱,"少杀"可引申为"稍显衰弱")。
"少杀"词条释义:①减少杀戮;②稍衰。查看词条
"杀"字释义项中注:"通'衰'(shuāi),减弱。"参考链接
对"省刑罚"的注解强调儒家"慎刑少杀"理念。
注:以上链接为示例性来源,实际引用请以纸质权威辞书或可信古籍数据库(如"国学大师"、"汉典")为准。
“少杀”是一个汉语词汇,读音为shǎo shā,其核心含义为稍衰、稍差,通常用于形容事物程度的减弱或差异的缩小。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的详细解释:
明代典籍
宋代诗词
如需进一步探究,可参考《少室山房笔丛》《野获编》等明代文献,或宋代诗词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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