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ppeal] 当事人不服第一审的判决或裁定,依法向上一级法院提请重新审理
提出上诉
(1).谓向神祇、君王或官府诉说冤情。《文选·班固<东都赋>》:“下民号而上诉,上帝怀而降鉴,乃致命乎圣皇。”《后汉书·班固传》作“上愬”。 唐 杜甫 《杜鹃行》:“口乾垂血转迫促,似欲上诉於苍穹。” 宋 韩琦 《北岳谢雪文》:“守臣慙政之缺,察民无罪,輒遣属吏走祠下,合众心之所忧,上诉於神。” 清 赵翼 《檐曝杂记·黔中倮俗》:“有事控於本官,本官或判不公,负冤者惟私向老土官墓上痛哭,虽有流官辖土司,不敢上诉也。”
(2).法律名词。诉讼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的判决或裁定,而按法律规定程序向上一级的法院申诉。 魏金枝 《任璋元和三个地主》:“怎么办呢?有的朋友说:‘岂有此理,索性到 金华 上诉去!’” 谢觉哉 《缠讼》:“要知道,‘不服上诉’,是审判不当的救济法子。”
上诉的汉语词典释义与法律内涵解析
一、基本定义
“上诉”指诉讼当事人对法院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不服,依法向上一级法院请求重新审理的诉讼行为。该词由“上”(指向更高层级)与“诉”(指诉讼活动)构成,体现法律程序中的层级救济机制(来源:《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商务印书馆)。
二、法律程序特征
三、与“申诉”的语义区别
“上诉”针对未生效裁判,属法定必经程序;而“申诉”是对已生效裁判的纠错请求,属非常救济途径(来源:《法学大辞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四、社会功能
通过层级审查机制保障司法公正,既维护当事人诉权,又强化司法系统自我纠错能力,体现“两审终审制”的程序正义价值(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2023年诉讼程序白皮书)。
五、引用文献
上诉是法律程序中当事人对未生效的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时,依法向上一级法院请求重新审理的诉讼活动。以下是综合法律依据和实践的详细解释:
上诉是当事人(原告、被告或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认为一审法院的裁判存在错误,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再审请求的行为。其核心目的是通过上级法院的审查纠正可能的司法错误,保障当事人权益。
通过上诉程序,上级法院可监督下级法院的审判质量,确保司法公正。据统计,我国民事案件二审改判率约为10%-15%,体现了该程序的实际纠错功能。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案件的上诉流程,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参考《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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