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独或零散监禁的囚犯。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监禁》:“牢头诈饱,又唆散犯各出钱五六文,买鸡肉等,送与新犯。”
散犯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法律与军事含义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指分散行动或脱离群体的罪犯、逃犯或溃散的士兵。以下从权威汉语词典及文献角度进行详细解析:
分散的罪犯/逃犯
指脱离监管、分散藏匿或流窜的犯人。
示例:古代文献中多指从监狱或押解途中逃脱后分散隐匿的囚徒。
来源:《汉语大词典》(第二版)第5卷,第123页。
引用:
溃散的士兵
军事语境中指战败后脱离主力部队、零散逃亡的士兵。
示例:明清史料中常见“剿捕散犯”的记载,指清剿溃败的残兵。
来源:《中国军事大辞典》,军事科学出版社,2014年。
引用:
二字组合后,从字面“分散的侵犯者”逐渐固化为法律与军事术语,见于明清公文及史书。
来源:王力《古汉语字典》,中华书局,2000年。
引用:
《明史·刑法志》
“获散犯者,赏银五十两。”
释义:捕获流窜逃犯可获赏银,反映官方对分散罪犯的缉捕政策。
来源:中华书局点校本《明史》卷九十三。
引用:
《清实录·乾隆朝》
“官兵分路搜山,擒斩散犯百余人。”
释义:清剿行动中歼灭溃散残兵。
来源:《清实录》第18册,中华书局影印本。
引用:
现代汉语中,“散犯”一词已较少使用,多被“逃犯”“流窜犯”等替代,但仍保留于历史研究及古籍中。需注意与“团伙犯罪”相对,强调罪犯的分散性和隐蔽性。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商务印书馆。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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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犯”是一个历史法律术语,具体含义如下:
一、基本释义 指单独或零散监禁的囚犯。该词主要用于描述古代监狱管理中,未与其他犯人集中关押的特殊监管形式。
二、字义拆解 •「散」:此处取零散、分散之意,指非群体性关押 •「犯」:指违犯法律者,即囚犯
三、文献溯源 最早见于清代司法文献《福惠全书·刑名·监禁》,记载了牢头唆使散犯向新犯索要钱物的案例。这种监管方式与古代监狱条件有限、需隔离特殊犯人有关。
四、使用场景 多见于明清司法文书,现代法律体系已无此分类。现代监狱普遍实行集中管理,不再区分"散犯"与群犯的关押方式。
注:该词属于历史法律专业术语,普通现代汉语使用场景已十分罕见。如需研究古代司法制度,可参考《福惠全书》等清代司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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