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 遗民 刘辰翁 自号。 明 杨慎 《升庵诗话·刘须溪》:“ 宋 亡之后, 刘公 ( 刘辰翁 )竟不出仕也。噫,是与 伯夷 陶潜 何异哉! 须溪 私印,古篆‘三代人物’四字自许,良不为过。”
“三代人物”是汉语中具有历史学与语义学双重内涵的复合词。根据《汉语大词典》对“三代”的释义,该词在传统语境中特指夏、商、周三个朝代(公元前2070年-公元前256年),而“人物”则指在历史进程中具有影响力或代表性的人。因此,“三代人物”可定义为夏商周时期在政治、文化、军事等领域产生重要影响的杰出个体。
从历史维度分析,《辞海》指出三代时期是中国礼乐制度、青铜文明的形成期,相关人物常被后世视为道德典范。例如《尚书》记载的禹治水定九州、商汤伐桀建立商朝、周公制礼作乐等事迹,均被视作“三代人物”的典型代表。这类人物形象在《史记》等典籍中常被赋予“圣王贤臣”的理想化特质,成为儒家思想中“仁政”理念的历史注脚。
在语义演变层面,《古代汉语词典》显示该词组的应用已突破历史范畴,衍生出比喻义。明清文献中常见用“三代人物”借指品行高洁、恪守古训的士大夫群体,如《明儒学案》评王阳明“有三代人物之风”。这种语义扩展体现了汉语词汇通过历史典故实现文化价值传递的特征。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现存先秦典籍多经后世整理,部分“三代人物”的记载存在传说与史实交织的情况。现代考古发现如殷墟甲骨文、西周青铜器铭文等实物资料,为考证相关人物事迹提供了新的学术视角。
“三代人物”是一个具有历史背景的词语,其含义和用法在不同语境中有所区别:
“三代人物”主要指向刘辰翁的个人自号,而非泛指家族中的三代杰出者。其内涵强调文化传承与士人气节,需注意与普通“三代”含义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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