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犹言负恩背义。《东周列国志》第二四回:“﹝ 申侯 ﹞今又以国媚 楚 ,使子之君,负德背义,自召干戈,祸及民社。”
“负德背义”是汉语中一个具有批判色彩的成语,指违背道德准则、背弃信义的行为,多用于谴责忘恩负义之人。该词由“负德”与“背义”两个动宾结构组成,其中“负”指背负、违反,“德”即道德;“背”表示背离,“义”指道义或情义,四字叠加强化了对失信行为的否定评价。
从语义溯源看,该成语可追溯至中国古代伦理观。例如《汉书·贾谊传》记载的“弃礼义,捐廉耻”现象,便与“负德背义”的核心内涵相通,反映了传统社会对信义伦理的重视。现代汉语词典中,《汉语大词典》将其定义为“违背恩德道义”,强调对既有恩惠或契约的背叛(来源:商务印书馆《汉语大词典》第7版);《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则补充其常用于“指责背弃信义之人”(来源: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第3版)。
在语用层面,该成语多作谓语或宾语,含强烈贬义。如《后汉书·刘表传》中“背恩忘义”的典故,与“负德背义”构成互文表达,均用于批判失信行为(来源:中华书局《后汉书》校注本)。当代语言使用中,该词常见于法律文书、道德评述等严肃语境,例如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中某合同纠纷判决书曾援引此成语,强调契约精神的重要性(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案例)。
“负德背义”是一个汉语成语,以下是其详细解释:
指背弃道义、违背正义,形容做出不道德或不义的行为。该成语强调对道德准则和信义的背离,常用于指责忘恩负义或背叛承诺的人。
由“负德”和“背义”两部分组成:
最早见于《东周列国志》第二十四回,原文为:“[申侯]今又以国媚楚,使子之君,负德背义,自召干戈,祸及民社。”。此例中,申侯因背叛国家道义而受谴责。
如需进一步了解历史典故或完整出处,可查阅《东周列国志》相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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