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ost perfectly fulfilled both in love and duty] 表示对人的规劝和帮助已经达到最大限度
虚极静笃道乃见,仁至义尽余何忧。——宋· 陆游《秋思之十》
语出《礼记·郊特性》:“蜡之祭,仁之至,义之尽也。” 孔颖达 疏:“不忘恩而报之,是仁;有功必报之,是义也。”原指古时年终极其虔诚地祭享对农事有功的诸神、万物,以为报答,谓蜡祭极尽了仁义之道。后用以形容对人的爱护、关心、帮助尽了最大努力。 宋 陆游 《秋思》诗之十:“虚极静篤道乃见,仁至义尽餘何忧。” 清 陈康祺 《郎潜纪闻》卷一:“圣作明述,仁至义尽,臺省诸公尚其知感知畏哉!” 冰心 《斯人独憔悴》:“况且他们还说和我们共同管理,总算是仁至义尽的了!”
"仁至义尽"是一个具有深厚文化内涵的汉语成语,常用来形容对人的善意和帮助已经达到了最大的限度,体现了极高的道德标准。其详细释义如下:
一、基本释义
指对他人的关怀、帮助或容忍已达到仁义的最大极限。形容行事已尽到最大的善意和情义,无可挑剔。
出处参考:
语出《礼记·郊特牲》:"蜡之祭,仁之至,义之尽也。" 后简化为成语,形容竭尽仁义之道(《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
二、词义解析
学术支持:
王力《古代汉语》指出,"至""尽"连用强化程度,强调行为在道德层面的完备性(中华书局)。
三、用法与语境
经典用例:
鲁迅《彷徨·离婚》:"我对于你们仁至义尽,你们不要欺负她。"(《鲁迅全集》,人民文学出版社)
四、文化内涵
成语浓缩儒家"仁""义"伦理观,体现中国传统道德中"推己及人"的处世哲学。朱熹《四书章句集注》释"仁"为"心之德,爱之理","义"为"心之制,事之宜",二者并重方为至善(中华书局)。
五、现代应用
广泛用于法律调解、人际纠纷等场景,强调在维护原则的同时展现最大宽容,如:"调解员对双方仁至义尽,最终促成和解。"
权威参考文献:
(注:部分文献需通过图书馆或学术数据库获取全文)
“仁至义尽”是一个汉语成语,其含义和用法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进行解释:
该成语既包含传统道德观念,也适用于现代社会的责任与善意表达,强调行动与内心的双重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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