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名。 汉 承 秦 制,置大农丞十三人,各领一州,以劝农桑力田者,此劝农官之始。后 唐 宋 均置劝农使。 宋 高承 《事物纪原·抚字长民·劝农》:“ 汉 承 秦 ,置大农丞十三人,人部一州,以劝农桑力田者,此劝农官之始也。 唐 中 睿 之世,州郡牧守皆以劝农名其官。《宋朝会要》曰: 至道 二年七月,直史馆 陈靖 言天下多旷土流民,请置使招集,八月以 靖 为劝农使……至 景德 三年二月詔诸路转运、 开封 知府、诸知州少卿监以上并兼劝农使,其餘知州军通判并兼判农事,令自今除授依此。” 宋 范成大 《离堆行》:“我昔官称劝晨使,年年来激西江水。”
劝农使是中国古代特有的职官称谓,指中央政府为督导农业生产而特设的专职官员。该官职始见于唐代,据《中国历代职官辞典》记载,开元二年(714年)唐玄宗首设十道劝农使,由监察御史兼任,负责巡视地方农耕情况。
从职能构成看,“劝”字取“鼓励、劝导”之义,“农”即农业生产,“使”为临时差遣官职的通称。宋代沿袭此制,《宋史·职官志》记载,宋仁宗时期在各路设劝农使,由转运使或知州兼任,主要职责包括推广耕作技术、督导水利工程、核查田亩数量等。元代进一步细化分工,中央设大司农司,地方设劝农营田司,形成体系化管理架构。
该官职的存续与古代“重农抑商”政策密切相关。据《中国古代经济史》研究,劝农使通过颁布《劝农诏》、编撰《农桑辑要》等方式,在推广新农具、引进占城稻等农业改革中发挥关键作用。明清时期虽未保留该官职名称,但其职能已并入布政使、知府等地方行政体系。
“劝农使”是中国古代官职名称,专司督导农耕、鼓励农业生产。其历史沿革与职责特点如下:
唐宋时期:
金代特例:
该官职的设立体现了古代“以农为本”的治国理念,尤其在宋代发展为成熟的农业管理体系,对经济恢复和社会稳定起到关键作用。
如需进一步了解不同朝代的具体案例,可参考(金代研究)及(宋代制度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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