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的意思、秦桧的详细解释
秦桧的解释
秦桧(1090-1155) : 南宋投降派大臣。字会之,江宁(今江苏南京)人。进士出身。1127年被俘到北方,成为金太宗弟挞懒的亲信。后随金军至楚州(今江苏淮安),被放回南方。他深得高宗宠信,任宰相,前后执政十九年。主张投降,收韩世忠、岳飞、张俊三大将兵权,以“莫须有”罪名杀害岳飞父子。主持订立“绍兴和议”,向金称臣纳贡,放弃抗金斗争。为后人所唾骂。
词语分解
- 秦的解释 秦 í 中国周代诸侯国名,在今陕西省和甘肃省一带:朝(乷 )秦暮楚。秦晋之好。秦楼楚馆(旧时指 * )。 中国朝代名:秦代。秦镜高悬(喻法官判案的公正严明。亦称“明镜高悬”)。 中国陕西省的别称。 '
- 桧的解释 桧 (檜) ì 常绿乔木,木材桃红色,有香气,可作建筑材料。亦称“刺柏”。 古代棺材盖上的装饰。 桧 (檜) ì 〔秦桧〕人名,中国南宋奸臣。 (檜) 笔画数:; 部首:木; 笔顺编号:
专业解析
秦桧(1090年-1155年),字会之,南宋初年权臣。其名在汉语中具有特定历史与文化含义,现从词典释义角度解析如下:
一、字源本义
- 「秦」:姓氏,源于嬴姓,以国为氏。
- 「桧」(guì):
- 植物名:常绿乔木,木质坚硬,古代多用于棺椁或建筑(如《诗经·卫风》"桧楫松舟")。
- 引申含义:因桧木耐腐,古人亦赋予其"长久"之意,但秦桧之名与此无直接关联。
二、历史身份释义
秦桧作为历史人物,其名在词典中多与以下定义关联:
- 官职身份
南宋高宗时期宰相(1131年-1155年),掌权十九年,主导朝政。
- 政治行为
- 主和派代表:力主与金国议和,促成"绍兴和议"(1141年)。
- 迫害抗金将领:以"莫须有"罪名害死岳飞父子(1142年),据《宋史·岳飞传》载:"狱之将上也,韩世忠不平,诣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
- 权臣形象
结党营私,控制台谏,史称"桧相十九年,挟金人以自重"(《宋史·秦桧传》)。
三、文化象征与引申义
在汉语文化语境中,"秦桧"一词衍生出特殊含义:
- 奸臣符号
成为"卖国求荣""残害忠良"的代名词(如谚语"人从宋后羞名桧")。
- 负面道德象征
民间艺术(如戏曲、雕塑)常将其塑造为白脸奸相,与岳飞形成忠奸对立。
- 历史评价定论
- 元朝编《宋史》将其列入《奸臣传》,称"桧两据相位,倡和误国"。
- 明代王夫之《宋论》评:"桧之罪,通于天矣。"
四、权威文献参考
- 《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
定义秦桧为"南宋投降派代表人物",强调其"陷害岳飞"的历史事件。
- 《宋史·秦桧传》(中华书局点校本)
详载其执政轨迹及与金国议和始末。
- 《中国历史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
指出秦桧"专权期间排除异己,控制舆论,为后世诟病"。
五、语言学注记
(注:因权威词典释义需依托历史文献,本文内容综合《宋史》《汉语大词典》等学术来源,未引用网络链接以确保准确性。)
网络扩展解释
秦桧是中国南宋时期著名的权臣,因主导陷害抗金名将岳飞而成为历史上奸臣的象征。以下是关于他的详细解释:
一、基本信息
- 读音:qín huì()。
- 生卒年:1090年生于江宁(今南京),1155年去世(、)。
- 身份:进士出身,历任南宋宰相、枢密使等职,封申王,谥号“忠献”,后被改谥“缪丑”(、)。
二、主要事迹与争议
-
政治立场
秦桧是南宋主和派核心人物,主张向金国称臣纳贡,推行“绍兴和议”。他代表宋高宗向金使跪接诏书,被后世视为屈辱投降的象征(、)。
-
陷害岳飞
以“莫须有”罪名杀害抗金名将岳飞父子,收韩世忠等大将兵权,削弱南宋军力(、)。
-
权倾朝野
两度任相共19年,独揽大权,排除异己,大兴文字狱,篡改史书以美化自身(、)。
-
经济政策
推行经界法丈量土地,却暗中增加赋税,导致民不聊生(、)。
三、历史评价与文化影响
- 负面形象:被列为“中国十大奸臣”之一,后世多以“汉奸”“卖国贼”评价。岳飞墓前至今保留其跪像(、)。
- 争议观点:部分历史学者认为他执行宋高宗的意志,并非独立决策()。
- 文化符号:民间传说中,油条(油炸桧)即源自百姓对其的痛恨()。
四、总结
秦桧是南宋政治复杂性的缩影,其行为反映了皇权与主和派的需求,但也因残害忠良、误国害民而遗臭万年。他的故事成为忠奸对立的历史典型,对后世政治伦理和文学创作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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