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廉、谨慎、勤勉。《三国志·魏志·李通传》“以宠异焉” 裴松之 注引 晋 王隐 《晋书》:“﹝ 李秉 ﹞尝答 司马文王 问,因以为《家诫》曰:昔侍坐於先帝,时有三长吏俱见。临辞出,上曰:‘为官长当清,当慎,当勤,修此三者,何患不治乎?’”后用以为官箴。衙署公堂多书“清慎勤”三字作匾额。 梁启超 《新民说·论6*公德》:“近世官箴,最膾炙人口者三字,曰:‘清、慎、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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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慎勤”作为传统汉语中的官箴用语,最早可追溯至宋代文献记载,后成为明清时期官吏修身理政的核心准则。该词由三个独立汉字构成,分别对应不同的道德要求:
一、清 “清”指清廉自守的为官底线。《说文解字》释其本义为“水净也”,《古代汉语词典》引申为“品行纯洁无污”。在吏治语境中,特指官员拒绝贪腐贿赂,如《宋史·职官志》记载官员考核标准时强调“居官以清,为政之本”。
二、慎 “慎”强调审慎行事的处世智慧。《论语·为政》载“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朱子语类》进一步阐释为“临事而惧,好谋而成”。具体表现为官员处理政务时需详查律例、规避专断,如明代《官箴集要》要求“刑狱之事,尤当致谨”。
三、勤 “勤”体现恪尽职守的职业精神。《尚书·周官》提出“功崇惟志,业广惟勤”,清代《佩文韵府》将其注解为“尽心竭力而不懈怠”。典型例证可见《明史·海瑞传》,记载其“布袍脱粟,令老仆艺蔬自给”的勤政实践。
三字组合形成的“清慎勤”体系,在清代《四库全书》子部典籍中被总结为“居官三字符”,其内在逻辑在于:以清廉立身方可取信于民,以审慎决策保障施政公正,以勤勉作风实现治绩实效。该理念至今仍被收录于《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等权威辞书,成为中华政治文化的重要精神遗产。
“清慎勤”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官箴,意为清廉、谨慎、勤勉,体现了传统为官从政的核心道德准则。以下从词义、历史渊源和现实意义三方面综合阐释:
***总书记曾引用“清慎勤”强调官德建设,指出其是检验党员干部的重要标准,要求公职人员以此为准则,保持敬畏之心,远离腐败。这一理念至今仍为廉政文化的核心内容。
综合自汉典释义、宋代《官箴》、司马昭训诫及当代廉政教育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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