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符契用的箭。《旧唐书·裴行俭传》:“是日传其契箭,诸部酋长悉来请命,并执送 碎叶城 。”《资治通鉴·唐高宗调露元年》载此事, 胡三省 注云:“夷狄无符信,以箭为契信。”
契箭是古代军事通信的重要信物,特指刻有符契标记的令箭,用于传递军令或调兵凭证。其核心含义可从以下两个维度阐释:
箭杆刻特殊纹样或文字,与将领持有的符节相契合。使者持箭至军营,需与存留符节比对验证真伪,以防诈令。《汉语大词典》释为"符契之箭",强调其"合契为凭"的特性。
常见于游牧民族军事体系,如突厥、契丹等。《新唐书·突厥传》载,可汗以金镞箭为契,传达征调指令,持箭者如见可汗亲临。北宋《武经总要》亦载契箭用于边关烽燧预警系统。
契箭被视为君主或统帅权力的延伸。如《资治通鉴》记唐太宗以"敕旨钤箭"调兵,箭镞镶嵌金符象征皇权。
因需"验契相符"的特性,派生出"一箭为盟"的文化意象。辽代文献中,契箭常用于部落盟誓仪式,引申为信守承诺的象征。
现代使用提示:该词属历史词汇,现代汉语仅见于典籍研究或历史题材作品。需区分"契箭"与普通令箭——前者强调符契验证功能,后者仅为命令标识。
参考资料来源:
契箭是中国古代用作符信或调兵凭证的一种特殊箭矢,其核心含义及历史背景可归纳如下:
基本定义
契箭是作符契用的箭,即通过箭作为信物或凭证,用于传递命令、调遣军队或确认身份。其名称中的“契”指契约、符信,“箭”则表明载体形式。
历史用途与记载
据《旧唐书·裴行俭传》记载,唐代名将裴行俭曾用契箭召集西域诸部酋长。当契箭传递至各部后,酋长们迅速响应并听命,体现了契箭在军事与外交中的权威性。宋代史学家胡三省在《资治通鉴》注中提到,部分少数民族因无文字符信,故以箭为契,说明契箭在边疆民族中的特殊作用。
构造与象征意义
契箭通常刻有特殊标记或纹路,以确保其唯一性和不可伪造性。它不仅作为调兵凭证,也象征持有者的权力,类似于后世的“令箭”。
文化延伸
契箭的用法反映了古代中国军事制度中“信物授权”的传统,与虎符、节杖等工具功能类似,但更适用于游牧民族或快速传令场景。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旧唐书》《资治通鉴》等原始史料,或参考权威历史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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