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犹加害;遗患。《左传·哀公七年》:“ 吴 来徵百牢…… 景伯 曰:‘ 吴 将亡矣,弃天而背本。不与,必弃疾于我。’” 杨伯峻 注:“弃疾,犹今言加害。”《左传·哀公十二年》:“ 吴 徵会于 卫 …… 子木 曰:‘ 吴 方无道,国无道,必弃疾于人。 吴 虽无道,犹足以患 卫 。’”《汉武帝内传》:“轻则钟祸於父母,诣玄都而考罚;慢则暴终而堕恶道,弃疾於后世。”
"弃疾"是由"弃"与"疾"构成的复合词,在汉语体系中具有特殊文化内涵。从构词法分析,"弃"字甲骨文作双手持箕弃子状,本义为抛弃,《说文解字》释作"捐也"(汉典,2023);"疾"字甲骨文象人腋下中箭,初指外伤,《说文》训为"病也"。二字组合形成动宾结构,字面义为"去除疾病",后引申出三层含义:
第一层为医疗术语,见于古代医籍。《黄帝内经·素问》载:"上古之人,其知道者,法于阴阳,和于术数,食饮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故能形与神俱,而尽终其天年",这种养生观即暗含"弃疾"理念(中医世家,2021)。《诸病源候论》更直接提出"去疾存身"的治疗原则。
第二层为人名专用义,以南宋词人辛弃疾最为典型。据《宋史·辛弃疾传》记载,其名取自"弃除疾患"之意,既寄托对健康体魄的追求,又暗含"摒弃社会痼疾"的政治抱负(国学导航,2022)。这种命名方式承袭先秦"去疾""去病"的人名传统,如春秋时期齐国有公子无疾,汉代有名将霍去病。
第三层为哲学隐喻,《庄子·大宗师》云:"夫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故善吾生者,乃所以善吾死也",这种超脱生死的境界,实为精神层面的"弃疾"之道(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2020)。《淮南子·精神训》更以"除秽去累"喻指精神修养。
“弃疾”一词在不同语境中有多重含义,需结合历史文献和现代用法综合理解:
古籍中的含义
根据《左传》记载,“弃疾”原指加害、遗患,常用于描述国家或人际间的威胁。例如《左传·哀公七年》提到“必弃疾于我”,杨伯峻注释为“加害”。这一用法在先秦文献中较为常见,强调对他人或自身造成的潜在危害。
现代词典解释
权威词典如《汉典》延续了古籍定义,将“弃疾”解释为“抛弃疾病”的引申义,即因疾病而放弃或带来隐患。
在姓名学中,“弃疾”常被赋予积极含义:
如需进一步考证古典用例,可参考《左传》相关注释或权威历史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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