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首。《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他﹞拍着桌子道:‘好文字,好文字。就做案元帮补也不为过,何况优等?’”
“案元”的汉语词典释义与考据
“案元”一词在现代汉语中并非独立、常用的固定词汇,其含义需结合具体语境及构词法分析。根据汉语词典的释义原则及历史语料,其核心含义可从以下两方面阐释:
“案元”由“案”与“元”两个语素构成:
本义指长形的桌子或官府的文书,引申为“事件”“记录”“考察”等义。如《说文解字》:“案,几属。”后衍生为“案件”“案卷”等用法。
本义指“起始”“首要”,如《尔雅·释诂》:“元,始也。”亦指“根本”“首领”,如“元首”“元素”。
复合义推测:
“案元”可能指某一案件或事件中的首要人物、核心线索,或文书卷宗中的关键条目。例如在司法语境中,可指“案件的主犯”或“案卷的摘要”;在学术研究中,或指“文献的核心考据”。
虽“案元”未收录于《现代汉语词典》《辞海》等权威辞书,但其构成语素在古代文献中常见:
清代刑案文书可见“案内首犯”“案中元凶”等表述(如《刑案汇览》),其意与“案元”潜在含义相通。
章学诚《文史通义》强调“辨章学术,考镜源流”,其中“案”(考据)与“元”(本源)的结合,暗含“追溯学术根本”之意。
“案元”的释义需依托具体语境,其核心内涵指向事件的核心要素或文献的根本考据。建议使用者结合文本背景进一步验证其确切语义。
“案元”是古代科举制度中的专有名词,具体含义如下:
指科举时代童生试(院试、府试、州试、县试)的第一名,即“案首”。该词常见于明清小说,如《初刻拍案惊奇》卷十提到考官评价考生文章:“好文字,好文字。就做案元帮补也不为过,何况优等?”
若需进一步了解科举制度的分级或相关术语,可参考权威历史文献或《中国科举文化通志》等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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