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谴责警告。 汉 董仲舒 《春秋繁露·必仁且智》:“国家之失乃始萌芽,而天出灾异以谴告之。谴告之而不知变,乃见怪异以惊骇之。” 晋 袁宏 《后汉纪·桓帝纪上》:“乃者暴风迅疾,殆必有异,上天不言,以灾异谴告。” 明 杨涟 《劾魏忠贤疏》:“天祚圣明,屡行谴告,去年以荧惑守斗告,今年以长日风霾告。”
谴告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复合词,其释义需结合字源、典籍用例及哲学背景综合阐释:
本义为责备、责罚。《说文解字》释:“谴,谪问也”,引申为天降责罚。参见《汉语大词典》“谴”字条。
意为警示、告知,如《尚书》“天降灾以谴告之”。此处强调上天通过异常现象传达意志。
该词源于汉代“天人感应”思想,特指上天通过自然灾害或异常天象警示人间统治者,使其反省执政过失。董仲舒《春秋繁露》载:“灾者,天之谴也;异者,天之威也”,明确将自然灾异与天道警示关联。此概念多见于《汉书·五行志》,如“灾异迭见,以谴告人君”。
现代汉语中,“谴告”仍保留“警示性惩罚”的核心含义,但脱离神学色彩后,可泛指权威方对过失行为的严厉警告。例如:“环境污染是对人类的自然谴告。”(参见《现代汉语规范词典》)
参考资料:释义综合《汉语大词典》《说文解字注》《春秋繁露》及《汉书》经典注疏,历史用例可查证中华书局点校本二十四史。
“谴告”是一个汉语词汇,读音为qiǎn gào,其核心含义为谴责警告,常用于古代文献中,特指通过灾异、天象等自然现象对统治者或人事进行警示。以下是详细解释:
“谴告”指通过言语或现象表达谴责与警告,强调对过失的严厉提醒。该词多用于天人感应的语境,如古代认为天灾是上天对人间失德的警示。
汉代董仲舒的“天人感应”理论
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必仁且智》中提到:“国家之失乃始萌芽,而天出灾异以谴告之。” 这一观点认为,自然灾害或异常天象是上天对统治者失德的警告,若未及时修正,则会以更严重的异象示警。
后世文献中的引用
古代政治哲学
常与“灾异说”结合,用于劝谏君主修正德行或政策。例如明代杨涟弹劾魏忠贤时,以“天祚圣明,屡行谴告”为据。
文学表达
诗词中借“谴告”暗喻社会不公或道德缺失,如宋代岳珂诗句:“灾流雨雹行,星以妖彗奏。”
现代汉语中,“谴告”使用频率较低,更多见于学术讨论或历史文献分析,强调对古代思想体系(如天人关系)的研究。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文献中的用法,可参考《春秋繁露》《后汉纪》等古籍,或相关历史研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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