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肆。《资治通鉴·唐高祖武德九年》:“寺观邻接廛邸,溷杂屠沽。”
廛邸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历史文化内涵的复合词,主要用于古代文献中,指代与商业活动相关的场所。以下从词义构成、文献用例及历史背景三方面详细解析:
廛(chán)
《说文解字》释为“一亩半,一家之居”,本义指城市中平民居住的房舍或宅基地,后引申为市集中的商铺、货栈。如《孟子·滕文公上》载:“市廛而不征”,指市场中的商铺免税。
来源:《汉语大词典》“廛”字条(上海辞书出版社,1994年)。
邸(dǐ)
原指官员住所或驿站,后扩展为储存货物的栈房、商贾停驻的馆舍。《史记·货殖列传》有“废居居邑,转毂百数,废居居邑,转毂百数,废居居邑,转毂百数”的记载,其中“居邑”即指存放货物的邸店。
来源:《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02年)。
复合义“廛邸”
二字连用特指古代市场中兼具商铺与仓储功能的综合性商业场所,常见于唐宋文献,如《唐会要》载“市廛邸店,乘时射利”,描述商人利用商铺和货栈谋利。
廛邸在汉唐时期随“坊市制”发展而兴盛,是城市商业区的核心设施:
来源:李剑农《中国古代经济史稿》(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
《周礼·地官·廛人》
“廛人掌敛市絘布、总布、质布、罚布、廛布”,郑玄注:“廛布者,货贿诸物邸舍之税”,表明廛邸需缴纳仓储税。
来源:《周礼注疏》(中华书局影印阮元校刻本)。
宋代《东京梦华录》
记载汴京“南通一巷,谓之界身,并是金银彩帛交易之所,屋宇雄壮,门面广阔,望之森然,每一交易,动即千万,骇人闻见”,其中“屋宇”即大型廛邸。
来源: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三(中华书局,2006年校注本)。
明清后,“廛邸”一词逐渐被“商铺”“货栈”“会馆”等替代,但其作为古代商业枢纽的意义仍见于方志文献。如清代《扬州画舫录》称盐商“廛邸云连”,形容商铺林立之景。
来源:李斗《扬州画舫录》卷十(山东画报出版社,2004年点校本)。
廛邸的兴衰与古代城市管理政策直接相关。唐代“坊市制”下,廛邸被严格限定于市场内;宋代“厢坊制”后,临街设店普及,廛邸功能逐渐分散至各类商业建筑中。
来源:加藤繁《中国经济史考证》(商务印书馆,1959年中译本)。
“廛邸”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方面综合解释:
“廛邸”多指古代城市中毗邻市集、兼具居住与商贸功能的建筑群,可能包括商铺、货栈或民居。其特点为位置靠近交通要道或宗教场所,环境较为喧杂,常见于文献对市井风貌的描写中。
俺咱鼇掷鲸吞标图鳖岩闭幕诐淫不宣残火叱名胆大如斗伄当钓耕法数凤髓共命诡诈薅田横酷和燠滑出溜火寸壶矢假馆较为徼战教指交嘴雀玠珪解荐金珰进旅季氏急水旧时极行决论垦辟狂醉来往乐神离袂令弟陵絶论能麻沸盲瞽弄假排笮判文柔蓝入式三清申达神主石耍闹夙诚啴敦桃李门墙污伪笑哑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