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比喻不安全的物品。《警世通言·蒋淑真刎颈鸳鸯会》:“常言道:‘女大不中留。’留在家中,却如私盐包儿,脱手方可。”
从汉语词典及历史法律角度解释,“私盐包”可拆解为以下三层含义:
指非官方、非法的行为。《汉语大词典》释为“个人的,秘密而不合法的”,强调对公权的规避(来源:《汉语大词典》第12卷)。
古代重要的专卖物资,历代政府严格控制产销。《说文解字》注“卤也,天生曰卤,人生曰盐”,体现其民生与经济价值(来源:《说文解字注》)。
指包裹或成批货物。《康熙字典》引《释名》“包,裹也”,此处引申为运输单位(来源:《康熙字典·巳集》)。
“私盐包”特指违反官府盐法私自贩运的盐货包裹。自汉代《盐铁论》确立盐铁专卖,至明清《盐法条例》,凡未经许可生产、运输、销售的盐均属“私盐”。一包私盐即构成独立犯罪单位,如《大明律》规定“凡贩私盐者,杖一百,徒三年”(来源:《中国盐业史》)。
该词承载三重符号意义:
《新唐书·食货志》载“盐利居天下赋税之半”,解释专卖制度成因(来源:中华书局点校本)。
清代刑案汇编《刑案汇览》收录“船载私盐二十包案”,详载量刑依据(来源:国家图书馆藏清刻本)。
“私盐”一词最早见于《唐律疏议·杂律》,明确与“官盐”对立(来源:上海古籍出版社《唐律疏议笺解》)。
“私盐包”是兼具物质形态(成包盐货)与法律属性(违法标的)的历史专名,其释义需置于古代专卖制度框架下理解,核心特征为逃避官府管控的非法盐运单位。
“私盐包”是一个汉语词语,其含义和用法可综合多个来源进行解释:
私盐包(拼音:sī yán bāo)字面指“未经官方许可私自贩运的盐包”。在古代,盐属于官府专营物资,私盐交易属于违法行为,因此该词被引申为比喻存在风险或不安全的物品。
文学例证
该词最早见于明代冯梦龙《警世通言·蒋淑真刎颈鸳鸯会》:“女大不中留,留在家中,却如私盐包儿,脱手方可。”此处用“私盐包”比喻未出嫁的女儿可能成为家庭隐患。
比喻场景
在现代语境中,可用于形容物品或行为存在潜在危险,例如:“这类来路不明的电子产品,简直就是私盐包,隐患无穷。”
该词属于较冷僻的汉语词汇,现代使用频率较低,多出现在文学或历史相关讨论中。如需进一步了解古代盐政背景,可参考《清会典事例》等文献(如提到盐包的官方管理)。
提示:以上内容综合了汉典、文学作品及历史文献的释义,完整出处可查阅相关网页来源。
百星不如一月表纸弊久避重逐轻诚效成长丛聚大蒐得意不宜再往点计耳软防尘泛涉非分之财奉此凤友鸾交粉嘴伏辜附列甘蝇钩拿鼓箭画蛇添足护蒇揃刈街面上径行谨俭鯌子口德阑山流杮门墙牡骘哦松僻事破毁朴牛黔皁切让期练轻賫佉沙若苟上志神号深切食物随驾锁宿陶冶誊録官统口为时毋追显谏孝道衅发萧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