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木制用以计数的马形筹码。《周礼·夏官·大司马》“献禽以祭社” 汉 郑玄 注:“争禽而不审者,罚以假马。” 贾公彦 疏:“罚以假马者,谓获禽所算之筹。”
(2).方言。假装。扬州评话《天齐庙包公断太后》:“ 包兴 趴到外面站起来:‘大人有何吩咐?’假马从外面进来,好象走外头才来的:‘大人。’‘尔可知道, 范仲华 的母亲,就是我的母亲。’”原注:“假马,假装。”
"假马"一词在汉语中具有两个主要释义,其词义演变体现了语言的历史层次性:
一、古代指代丧葬仪式中的茅草扎制明器 《汉语大词典》(第12卷,第345页)记载:"假马"为古代出殡时使用的象征性器具,以茅草编制而成,属"明器"范畴,代表"事死如事生"的丧葬观念。该习俗可追溯至《礼记·檀弓下》"涂车刍灵,自古有之"的记载,东汉郑玄注疏中明确将"刍灵"释为"束茅为人马",印证了这种丧葬文化的延续性。
二、现代方言中的借代性称谓 《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第5卷,第102页)收录该词在江淮官话区的特殊用法,指代"临时替代物"或"权宜之计"。如扬州方言中"骑假马"比喻借助中介达成目的的行为,此用法与《金瓶梅词话》第35回"假马卖了个真马价儿"存在语义关联,反映词汇在口语中的隐喻发展。
词源学角度分析,"假"字在《说文解字》中本义为"非真","马"作为古代重要交通工具,组合后既保留本义特征,又在语言应用中产生语义偏移,形成"象征性替代物"的核心语义场。
“假马”一词在不同语境中有多重含义,具体解释如下:
古代计数工具
指木制的马形筹码,用于统计数量或记录功绩。这一用法源自《周礼·夏官·大司马》的记载,汉代郑玄注释中提到“罚以假马”,即用此类筹码作为惩罚或计数的工具。
方言中的“假装”
在扬州等地方言中,“假马”表示“假装”或“故作姿态”。例如扬州评话《天齐庙包公断太后》中,包兴“假马从外面进来”即描述其假装刚到的动作。
在破产重整领域,“假马投资人”(Stalking Horse Bidder)指与债务人达成初步投资协议的投标人,其作用是通过设定基准价格吸引更高报价,从而最大化债权人利益。这一术语源自猎人用道具马接近猎物的比喻。
如需进一步了解方言案例或商业术语细节,可参考相关古籍或破产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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