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be obe***nt]∶按别人意愿办事
(2) [submit to]∶归从
顺从;服从;归服。《后汉书·荀爽传》:“覩鸟兽之文,鸟则雄者鸣鴝,雌者顺服;兽则牡为唱导,牝乃相从。”《南史·刘道产传》:“﹝ 刘道产 ﹞善於临职,在 雍 部政绩尤著,蛮夷前后不受化者皆顺服,百姓乐业,由此有《襄阳乐歌》,自 道产 始也。” 宋 王安石 《本朝百年无事札子》:“自 夏 人顺服,蛮夷遂无大变。” 李镜池 《周易通义·家人》:“抓到俘虏,开始还是反抗,不肯顺服,但最后终于归服了。故吉。”
"顺服"在汉语语境中是一个具有多层含义的动词性短语,其核心语义指向"顺从与服从"的复合状态。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的权威释义,该词包含两个递进维度:一是行为主体主动降低姿态的"顺从",表现为接受上位者或规则的约束;二是心理层面产生认同后的"服从",带有从被动接受到主动遵循的转变过程。
在儒家经典文献中,"顺服"常被赋予伦理价值,《论语·为政》"六十而耳顺"的"顺"字,便隐含着对天道人伦的敬畏与遵循(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当代社会应用中,该词多用于描述组织成员对制度的遵守,如《汉语大词典》特别指出其在现代管理学中"指下属对决策层权威的理性遵从"。
该词的近义系统包含"驯服""依从"等行为动词,反义系统则涵盖"违抗""悖逆"等对抗性词汇。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语境下,"顺服"与"屈服"存在本质区别:前者强调基于理性认知的主动服从,后者则带有被迫接受的消极意味(来源:商务印书馆《现代汉语规范词典》)。
“顺服”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为shùn fú,其含义和用法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解析:
顺服指顺从、服从或归从,通常表示按照他人的意愿或要求行事。例如:
在古籍中,顺服多用于描述对权威的服从或异族的归顺。例如:
顺服并非盲目遵从,而是基于倾听与分辨的主动回应。如英语词根“obedience”(顺服)的本意是“倾听”,强调在理解对方需求后做出恰当反应。
“顺服”既包含表层的服从行为,也蕴含主动理解与回应的深层意义。其使用需结合语境,区分是简单的听从,还是经过思考的理性归从。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权威词典如《汉典》或历史文献中的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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