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按首级及获俘数量评核军功的标准。《汉书·李广传》:“ 元朔 六年, 广 復为将军,从大将军出 定襄 。诸将多中首虏率为侯者,而 广 军无功。” 颜师古 注:“率谓军功封赏之科著在法令者也。”
"首虏率"是古代军事术语,指军队在战争中斩杀敌人首级与俘虏敌兵的数量比例。该词由"首""虏""率"三部分构成:"首"即首级,指砍下的敌方头颅;"虏"为俘虏;"率"表示比率,综合指代衡量战果的核心指标。
据《中国军事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6)记载,该词最早见于汉代军功统计制度,将领需向朝廷上报"斩首若干级,生虏若干人",并据此计算封赏。例如《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载霍去病"首虏二千二十八级",即包含斩首和俘虏总数。
在学术研究中,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秦汉军制研究》(中华书局,2012)指出,首虏率反映古代战争的实际杀伤效率,汉代平均首虏率约1:0.3,即每斩杀3名敌军可俘获1人。该数据源自居延汉简等出土文献的战役记录统计。
需要注意的是,现代《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未单独收录该词条,因其属于历史专有名词。相关解释可参考《辞源》(商务印书馆,2015)"首虏"条目,释义为"斩获敌人首级和俘虏",其军事计量功能延续至明清时期。
“首虏率”是古代军事术语,指根据斩获敌人首级和俘虏数量来评定军功的标准。以下为详细解释:
词语定义 首虏率由“首”(头颅)、“虏”(俘虏)、“率”(标准/比率)三字构成,特指中国古代军队按士兵斩获敌方首级及捕获俘虏的数量来核算战功的制度。
历史出处与例证 该词最早见于《汉书·李广传》。记载李广在元朔六年随卫青出征时,其他将领因达到首虏率标准而封侯,而李广因未达标未能获封,侧面反映此制度的实际应用。
制度背景 汉代军功制度中,首虏率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封赏依据。颜师古注释称“率谓军功封赏之科著在法令者”,说明其具有法律效力。
延伸意义 该制度既体现古代战争的残酷性(以首级为证),也反映军队管理的量化思维。李广终生未能封侯的遗憾,侧面印证首虏率在军功体系中的核心地位。
注:以上信息综合了《汉书》原文及历代注释,可参考、4、5、6中的文献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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