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take over;capture]∶查收缴获
收缴敌人的武器
(2) [turn over to the higher authorities;hand in]∶征收上交
收缴税款
“收缴”是现代汉语中的常用动词,其核心含义指官方或法定机构依法强制收回并占有特定物品。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释义,“收缴”包含两重指向:一是“接收、归公”,二是“强制剥夺”。该词由“收”与“缴”复合构成:“收”表收集、收纳,“缴”含交出、迫使交出之意,二字叠加强化了行为的强制性和权威性。
在法律语境中,“收缴”特指行政执法主体对违法财物采取强制措施。例如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条收缴非法持有的管制刀具,或税务部门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追缴偷逃税款。此类行为具有三个特征:①执行主体须为法定机关;②对象限于涉案财物;③需履行法定程序。
社会管理层面,“收缴”常用于公共安全领域。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对违规存储的危化品实施收缴程序,通过消除危险源维护公共安全。此类行政行为需遵循比例原则,确保收缴范围与违法程度相适应。
语言学角度观察,“收缴”属于书面语色彩较强的司法行政术语,其近义词包括“没收”“追缴”,但存在细微差异:“没收”侧重所有权转移,“追缴”强调过程追溯,而“收缴”更突出执行过程的强制性和即时性。反义词体系则包含“返还”“发还”等表示财物回归原主的词汇。
“收缴”是一个法律术语,主要涉及行政机关对非法财物或特定物品的强制接收和处理,以下是其详细解释:
收缴指行政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或其他法规的非法财物进行查收、接收,并按规定上缴或处理的行为。其核心特征为强制性行政行为,常见于治安管理、税务征收等领域(如收缴违禁品、税款等)。
适用场景
法律依据
收缴 vs 扣押
收缴 vs 没收
如需更具体的法律条款或案例,可参考《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疤瘢败意边垂陛辞碧琳笔语常古钞锣呈祥船夫曲除涤出疆春娇刺谒赐邑从师丛葬崔崔发补分付刚石恭世子官户骇叹汉篆后来者居上还原昏弱加估讲斤头绝口诔德累迹露底緑惨红愁明号南山雾女职入意殇殀上院山阳水桩枢钧舒快树林探筹铜臭熏天脱不了完丽玩憇骫靡无箇相齿向下韱韱小猴子邪秽谢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