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take over;capture]∶查收缴获
收缴敌人的武器
(2) [turn over to the higher authorities;hand in]∶征收上交
收缴税款
“收缴”是一个法律术语,主要涉及行政机关对非法财物或特定物品的强制接收和处理,以下是其详细解释:
收缴指行政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或其他法规的非法财物进行查收、接收,并按规定上缴或处理的行为。其核心特征为强制性行政行为,常见于治安管理、税务征收等领域(如收缴违禁品、税款等)。
适用场景
法律依据
收缴 vs 扣押
收缴 vs 没收
如需更具体的法律条款或案例,可参考《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收缴是一个动词,意思是取走或接收他人的财物或权益。
收字的部首是手,笔画数为6;缴字的部首是缶,笔画数为8。
收缴一词来源于古代,最早出现在《淮南子·武操训》一书中。
繁体字为「收繳」。
古时候,「收缴」的写法为「收攸」或「赎缴」。
1. 警察收缴了他的非法武器。
2. 海关将收缴那批走私商品。
1. 收入:获取财物或权益。
2. 收养:接收并抚养他人的孩子。
3. 缴费:交纳所需的费用。
没收、征用。
归还、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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