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旧时民间一种习俗。 清 顾禄 《清嘉录·跳锺馗》:“丐者衣坏甲胄,装 钟馗 ,沿门跳舞以逐鬼,亦月朔始,届除夕而止,谓之‘跳钟馗’。”
“跳钟馗”是中国传统民俗活动之一,主要流行于江南地区,尤以安徽、浙江等地为盛。其核心内涵是以舞蹈形式演绎钟馗捉鬼的故事,兼具驱邪纳吉、祈福禳灾的仪式功能。根据《中国民俗大辞典》记载,钟馗是道教和民间信仰中镇宅驱鬼的神祇,唐代以后逐渐融入节庆活动,“跳钟馗”即通过戴面具、着戏服的表演,模仿钟馗挥剑斩妖的动作,完成从“请神”到“逐疫”的完整仪式流程。
从民俗学角度分析,该仪式包含三个典型特征:一是时空限定性,多集中于端午节或年终祭祀期间举行,如歙县地区至今保留端午“跳钟馗”习俗(参考《徽州民俗志》);二是角色符号化,表演者需佩戴青面獠牙的钟馗面具,手持宝剑、折扇等道具,通过夸张的肢体语言演绎捉鬼情节;三是功能复合性,既包含傩戏的艺术表达,又具有道教斋醮的宗教属性,如《中华舞蹈志·安徽卷》中记录的“钟馗醉酒”舞段,就融合了戏曲身段与驱邪仪轨。
在文化传承层面,该活动于2006年被列入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歙县文化馆的田野调查显示,完整仪式包含设坛、开光、巡游、斩鬼、赐福五个环节,其中“踩七星步”和“剑指四方”等动作,暗合《周易》八卦方位(参考《徽州傩文化研究》)。现代展演中,演员还需完成“跳判”“吐火”等高难度技艺,体现出民间艺术与杂技的融合。
“跳钟馗”是中国一项古老的民俗表演活动,主要分为南北两派,具有驱邪祈福的寓意。以下是详细解释:
“跳钟馗”源于民间对钟馗的信仰。钟馗是传说中驱鬼逐邪的神灵,形象威严刚正,民间通过舞蹈形式模仿其捉鬼场景,祈求平安。
南派(歙县“嬉钟馗”)
盛行于安徽歙县,始于明代万历年间,距今400多年历史。表演多在端午节举行,以“跳”和“醉”为特色,包含《出巡》《嫁妹》《除五毒》等情节,用蝙蝠引路、醉酒舞、喷火等动作驱邪。
北派(户县跳钟馗)
以陕西西安户县为代表,仪式更为复杂。需提前七天请神、祭器,傩仪队伍巡游时包含鼓乐、旗手、兵卒等,并伴有《赐福驱魔大法》等祈福环节。
部分资料提到“跳钟馗”作为成语,比喻“逃脱法律制裁”(如),但此用法多见于网络词典,权威文献中未广泛记载,可能与民俗本义无关。
如需了解具体表演流程或文化细节,可参考歙县、户县的地方志或民俗研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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