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逐条揭露。《明史·倪元璐传》:“ 爌 相业光伟,他不具论,即如红丸议起,举国沸然, 爌 独侃侃条揭,明其不然。”
条揭(tiáo jiē)是汉语中一个历史悠久的复合词,其含义需结合古代文书制度进行解析。根据《汉语大词典》释义,“条”指分项列举的条目,“揭”原指张贴公示的文书,组合后指分条陈述的揭帖或官方告示,多用于明清时期下级向上级呈报事务的公文形式。
从构词法分析,“条揭”属于偏正结构,核心语义聚焦于“揭”的公示性质,而“条”则强调内容的条理性。例如《明史·职官志》记载,地方官员常以“条揭”形式逐项奏报灾情,要求朝廷赈济。现代语言学家王力在《古代汉语》中指出,该词体现了古代公文制度中“事以类聚、物以群分”的行政文书特征。
在语义演变方面,清代《六部成语注解》将“条揭”定义为“分条开列之揭帖”,强调其作为分类陈述的正式文书功能。现代汉语中虽已鲜见实际使用,但在研究古代行政文书、司法档案时仍具学术价值。
“条揭”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要点详细解释:
《明史·倪元璐传》中记载:“爌独侃侃条揭,明其不然”,意为通过逐条揭露的方式澄清事实。
如需进一步了解“揭”字的其他含义(如姓氏、动作等),可参考《汉典》等权威辞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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