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获罪于天的囚犯。《汉书·王莽传下》:“ 莽 召问羣臣擒贼方略,皆曰:‘此天囚行尸,命在漏刻。’”
(2).比喻受拘囿、束缚。 唐 卢仝 《常州孟谏议座上闻韩员外职方贬国子博士有感》诗之五:“功名生地狱,礼教死天囚。” 傅尃 《感秋八首用夜饮联句韵寄亚子梨里》诗之五:“自有情怀谁遣得,悔将身世作天囚。”
(3). 春秋 时王室衰微, 公羊 家以 周 王为天囚,后用以贬称帝王。 汉 何休 《春秋公羊传序》“以无为有” 唐 徐彦 疏:“解云:《公羊经传》本无以 周 王为天囚之义,而 公羊 説及 庄 颜 之徒以 周 王为天囚,故曰以无为有也。” 唐 元结 《闵荒诗》:“天囚正凶忍,为我万姓讎。” 章炳麟 《驳康有为论革命书》:“夫戴此失地之天囚,以为汉族之元首,是何异取罪人於囹圄而奉之为大君也!”
“天囚”是汉语中具有双重文化意涵的复合词,其释义可从以下角度分析:
一、词义解析 “天”指代自然法则或至高主宰,“囚”意为禁锢、束缚。组合后引申为“受天命制约的对象”,具体包含两种解释:
二、语义演变 该词最早见于先秦典籍,汉代成为固定表述。章炳麟《訄书》中拓展为“违背自然规律的愚昧者”,赋予现代批判性内涵。现代汉语使用率较低,多见于历史文献及学术著作。
三、权威参考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第1293页收录该词条,商务印书馆《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对其历史用法有详细考释。北京大学出版社《汉语成语大辞典》将其归入“天文喻理”类词汇体系。
“天囚”是一个汉语词汇,具有多重含义,具体解释如下:
指“获罪于天的囚犯”,即因违背天意或天道而受到惩罚的人。这一含义源自古代文献,如《汉书·王莽传》中曾用“天囚行尸”形容罪人。
比喻受拘囿、束缚
用于形容人或事物被环境、制度等限制而无法自由发展。例如唐代卢仝诗句“礼教死天囚”,即以“天囚”暗喻礼教对人的束缚。
贬称帝王
春秋时期公羊学派将衰微的周王称为“天囚”,后世引申为对无道帝王的贬称。如章炳麟在《驳康有为论革命书》中批判清朝帝王为“失地之天囚”。
如需进一步了解文献出处或例句,可参考《汉书》《春秋公羊传》及唐代诗文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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