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常例;固定的法典、制度。 汉 蔡邕 《宗庙迭毁议》:“正厥世之所闕,为无穷之常典。”《后汉书·杨终传》:“臣闻‘善善及子孙,恶恶止其身’,百王常典,不易之道也。”《魏书·世祖纪》:“夫有功受赏,有罪受诛,国之常典,不可暂废。” 元 黄缙 《日损斋笔记·辩史》:“然则九锡者,先王赏功之常典耳。”
(2).指旧时的典籍。《文选·孙绰<游天台山赋并序>》:“所以不列於五岳,闕载於常典者,岂不以所立冥奥,其路幽逈。” 李善 注:“常典,五经之流也。”《周礼·春官·外史》“掌三皇五帝之书” 唐 贾公彦 疏:“三坟,三皇时书;五典,五帝之常典。”
常典在汉语词典中的释义可从以下三个维度解析:
指固定不变的法令、常规或礼仪制度。该词强调具有长期效力、被社会普遍遵循的规范性准则,常见于古代律法、礼制文献。例如《后汉书·礼仪志》载:“四时之常典,不可废也。”
《尚书·周官》曰:“司寇掌邦禁,诘奸慝,刑暴乱”,郑玄注:“此刑狱之常典也”。
白居易《策林》云:“量物力为赋敛,立常典以息劳”,此处指法定税制准则。
现代汉语中“常典”使用频率较低,多见于研究古典制度或引用古籍时,其核心语义仍保留“恒常规范” 的内涵,需依据具体语境判断指涉对象(如律法、礼仪或制度)。
参考来源:
“常典”作为汉语词汇,主要有以下两种含义解释,需结合不同语境理解:
基本含义
指常例、固定的法典或制度。例如《后汉书》中“百王常典”即指历代帝王沿用的制度规范。
扩展解释
可代指旧时典籍文献,尤其特指五经等经典著作。如唐代贾公彦在《周礼》注疏中提到“五典,五帝之常典”,即用此意。
成语用法
表示常被引用的典故或名言,强调经典内容的广泛传播性。例如:“‘三人行必有我师’已成为教育领域的常典。”
使用场景
常见于文学创作、演讲辩论等场合,用于增强语言的文化底蕴。
建议具体分析语境,若指制度典籍可参考《后汉书》《周礼》等文献;若涉及语言引用则关注成语类工具书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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