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讨伐敌寇。 北周 王褒 《燕歌行》:“ 充国 行军屡筑营, 阳史 讨虏陷 平城 。” 宋 叶适 《太府少卿李公墓志铭》:“时天子念讨虏报仇,功绪未验,昼夜耿耿。” 明 无名氏 《精忠记·兆梦》:“时念儿夫,统兵讨虏,交锋令镇边庭。”
(2).指 孙权 。 曹操 曾表 权 为讨虏将军,领 会稽 太守,故称。《魏书·食货志》:“且 鸿沟 之引 宋 卫 ,史牒具存; 讨虏 之通 幽 冀 ,古迹备在。” 明 鹿善继 《赠李茂林序》:“天下寧有 讨虏 心不稳,而 赤壁 可以鏖兵者?”
(3).掳掠。虏,通“ 掳 ”。《三国志平话》卷上:“杀害命官,讨虏仓库。”
“讨虏”的汉语词典释义详解
“讨虏”是一个古汉语复合词,由“讨”与“虏”二字组成,其核心含义指征讨、俘获敌人,尤指古代军事行动中对敌寇的讨伐与俘虏行为。以下从语义、历史用例及文化内涵三方面解析:
“讨”的本义
“讨”在《说文解字》中释为“治也”,引申为声讨罪责、出兵征伐。如《左传·宣公二年》载“讨其贰心”,即声讨叛逆之意。
来源:《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2012年修订版)
“虏”的本义
“虏”指俘获敌人或被俘的敌人。《玉篇》注:“虏,获也。”如《史记·项羽本纪》中“虏秦将王离”,即俘获秦将。
来源:《古代汉语词典》(中华书局,第2版)
“讨虏”的合成义
二字结合后,“讨虏”特指以武力征讨并俘获敌方,常见于古代军事语境,如官职名(如“讨虏将军”)或战争记述。
来源:《辞源》(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
官职名称
东汉至三国时期,“讨虏将军”为重要军职,掌征伐之权。例如:
孙权曾受封“讨虏将军”,统领江东军事(《三国志·吴书·吴主传》)。
来源:《中国历代职官别名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
军事行动描述
史书常以“讨虏”记载平定叛乱或抵御外侵:
《后汉书·耿弇传》:“弇为讨虏将军,击破张步。”
来源:《二十四史全译》(汉语大词典出版社)
“讨虏”一词承载古代“以战止战”的军事伦理,强调通过正义征伐维护政权稳定,多见于表彰战功的文献中。其语义隐含正统性(讨伐对象多为“贼寇”“夷狄”),反映华夏中心观下的战争叙事。
来源:《中国古代军事文化通论》(军事科学出版社)
当代语境中,“讨虏”已罕用于口语,多见于历史研究、古籍翻译或文学创作,属历史军事术语。需注意其古雅色彩及特定时代背景。
来源:《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备注“历史词”条目
(注:因古籍原文无网络链接,来源标注以权威纸质出版物为准。)
“讨虏”是一个具有多重含义的古代词汇,具体解释如下:
讨伐敌寇
指征讨、攻打敌人或外族侵略者。例如北周王褒《燕歌行》中的“阳史讨虏陷平城”,以及宋代叶适记载的“天子念讨虏报仇”。这一用法常见于历史文献,强调军事行动中的征服与平乱。
特指孙权
因东汉末年曹操曾表奏孙权为“讨虏将军”并兼任会稽太守,故“讨虏”成为孙权的代称。如《三国志平话》提到“孙讨虏聪明仁惠”,即以官职代指人物。
掳掠(通假义)
此处“虏”通“掳”,表示掠夺行为。例如《三国志平话》中的“讨虏仓库”,即指抢夺物资。
孙权被授予“讨虏将军”一职,成为三国时期江东势力的核心人物。这一称号不仅体现其军事地位,也常见于后世文献对孙权的指代,如“江表英豪咸归附之”(《三国志平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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