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armed resistance to arrest
deport; grasp; hold; support
instrument; tool; weapon
resist arrest
【法】 resisting arrest
持械拒捕(chí xiè jù bǔ)是刑法中的专业术语,指犯罪嫌疑人或罪犯在面临执法人员依法逮捕时,使用武器或其他器械进行暴力反抗的行为。该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法律后果,以下从汉英词典角度结合法律实践进行解释:
持械(Armed)
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或使用任何可造成人身伤害的器械,包括但不限于刀具、棍棒、枪支,甚至日常工具(如锤子、砖块)等。法律上强调器械的“危险性”而非特定种类(参考《刑法》第267条)。
拒捕(Resisting Arrest)
特指以暴力、威胁方式对抗执法人员依法执行的逮捕行为。需满足两个条件:
Aggravated assault on a peace officer(袭警加重情节)或 Felonious resistance(重罪拒捕),具体取决于司法辖区(如美国加州刑法典§6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7条(妨害公务罪)及司法解释:
持械拒捕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加重情节,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造成执法人员重伤、死亡,可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最高可判死刑(《刑法》第234条、第232条);
在抢劫、盗窃等犯罪过程中持械拒捕,依法以抢劫罪论处(《刑法》第269条)。
案例:张某盗窃后持刀刺伤民警案(20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文释义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编,法律出版社,2024年版。
《元照英美法词典》
“Resisting arrest”定义为:The crime of using physical force to prevent a peace officer from making a lawful arrest.
《中国法律英译实践指南》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译审司,外文出版社,2020年:
“持械拒捕”统一译为 Resisting arrest with a deadly weapon,强调器械的致命性(p. 176)。
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第15条明确:
遇持械拒捕,民警可依法使用武器,必要时可击毙(以消除重大人身安全威胁为前提)。
注:以上内容综合中国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及权威法律工具书,确保术语解释的准确性与法律适用性。
“持械拒捕”是法律术语,指犯罪嫌疑人或罪犯在面临逮捕时,携带并使用凶器或其他危险物品抗拒执法。该行为涉及多重法律条款,具体解释如下:
持械
指携带凶器或危险物品(如枪支、刀具、爆炸物等)。根据,即使未实际使用,只要携带即可能被认定为“持械”,例如在抢夺、斗殴等场景中,携带凶器会直接影响罪名认定。
拒捕
指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抗拒执法人员的逮捕行为。根据和,若使用暴力阻碍警察执行职务,可能构成《刑法》第277条的妨害公务罪,最高可判三年有期徒刑。
罪名升级
刑罚加重
警察在以下情形可直接使用武器:
“持械拒捕”是严重违法行为,可能涉及妨害公务罪、抢劫罪或危害公共安全罪,具体定罪需结合行为场景和危害结果。其法律后果远重于普通拒捕,通常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更严厉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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