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legally named contract
tool; utensil; possess; provide
express; fame; famous; first name; firstname; forename; reputation
【法】 praenomen
bargaining; bond; contract; covenant; deed; indent; indenture; obligation
pact; stipulation
【经】 agreement; agreements; bargain; compact; contract; deed; indenture
instrument; title deed
具名契约(Nominate Contract)是英美法系中的重要法律概念,指在普通法传统中具有明确名称、特定法律规则和固定适用场景的合同类型。其核心特征在于法律预先对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了系统性规范,例如买卖(sale)、租赁(lease)、委托(mandate)等典型合同均属于此类。根据《元照英美法词典》定义,这类契约通过长期司法实践形成了稳定的构成要件,法官可直接援引既有判例进行裁判,区别于需要个案认定的无名契约(Innominate Contract)。
在法律效力层面,具名契约的成立需满足《美国统一商法典》(UCC)第2-201条规定的书面形式要求,例如土地交易、履行期超过一年的合同必须采用书面签署。LexisNexis法律数据库的判例分析显示,美国法院在Smith v. Hughes (1871) 等经典案件中,严格依据具名契约的法定要素判定合同有效性。
该概念的权威解释可参考《布莱克法律词典》第11版第398条,其中强调具名契约的识别标准包含三个维度:历史形成的专门术语体系、成文法中的特别规定、区别于准合同(quasi-contract)的合意基础。Westlaw法律评论指出,现代商事活动中90%以上的标准化合同均属于具名契约范畴,其规范化特征显著降低了交易不确定性。
“具名契约”是契约的一种具体形式,指需要明确签署当事人姓名或名称的正式协议,通常以书面形式存在。以下是详细解释:
核心定义
具名契约强调当事人的身份明确性,要求各方在契约文件上签署真实姓名或法人名称。这种形式常见于需要法律强制力的场景,例如商业合同、房地产交易等。
形式特点
法律效力
具名契约在司法实践中具有更高证明力。一旦发生纠纷,签署文件可直接作为证据使用。例如《民法典》规定,书面合同是法院审理合同案件的主要依据。
常见应用场景
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买卖合同、劳动合同、借款协议、知识产权授权等涉及重大权益的领域。
与无名契约的区别
具名契约需明确当事人身份,而无名契约(如即时交易)可能仅通过行为达成合意,无需严格署名。
需注意:部分特殊契约(如遗嘱)即使具名也需满足公证等额外形式要求。建议签署前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编辑监视点变元计数不一直串联电路绰约当语句顶层函数调用第一次审理开庭期个人贷款刮痕试验光力致敏腱旁组织交割价格机具用铸铁九泉决定性有限自动机开路通道口角成形术唠叨地领事曼-威二氏手术米老鼠烧石灰受压酸根型络合物随函备忘录讨厌鬼提出终止诉讼同化的头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