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two-thirds rule
三分之二多数制(Two-thirds Majority System)是民主决策中的一种特殊表决规则,指提案或决议需获得参与表决总人数的至少三分之二(即约66.7%)赞成票方可通过。相较于简单多数制(过半数即通过),该制度设置了更高的通过门槛,通常用于涉及重大事项的决策,以确保结果具有更广泛的共识基础。
高门槛保障重大决策审慎性
该制度常见于宪法修订、国际条约批准、弹劾程序等关键领域。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宪法的修改需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这种设计防止少数利益集团轻易改变根本性规则,维护法律体系的稳定性。
中英文术语对照与法律内涵
在法律文本中,其精确表述为“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强调必须超过66.6%的严格比例,而非简单四舍五入(如66.67%)。
与简单多数的实践差异
在议会表决中,三分之二多数制可能影响政治博弈策略。例如美国宪法规定,推翻总统否决权需参众两院各获三分之二支持。这种机制既赋予行政权制衡力,又为重大政策保留了强制推进通道。
公式表达:
设总投票数为 $N$,通过需满足:
$$
text{赞成票数} geq leftlceil frac{2N}{3} rightrceil
$$
(注:$lceil cdot rceil$ 表示向上取整,确保比例严格超过三分之二)
来源说明: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三分之二多数制"是指在公司治理中对重大事项决策的特殊表决机制,具体解释如下:
一、基本定义 指股东会决议需获得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方可通过的制度。这里的"三分之二"是法定最低比例要求,实际公司章程可规定更高比例。
二、适用范围(核心应用场景) 该制度主要适用于七类重大公司事项:
三、表决权计算规则 • 实行"一股一表决权"原则,按股东持股比例计算表决权 • 特殊情况下允许通过公司章程约定不同的表决权分配方式 • 计算基数为全体股东表决权总数,而非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数
四、立法意义 该制度设计旨在平衡公司决策效率与风险控制,防止少数股东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整体利益,确保重大变革决策具有广泛股东基础。
需注意:普通决议事项仅需过半数表决权通过,只有上述七类重大事项才适用三分之二多数表决规则。不同国家/地区的具体比例要求可能有所差异,此处特指中国《公司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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