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avigation mark;buoy;aids to navigation;signal light] 為引導和協助艦船航行而設置的标志,有發光航标(如燈塔、燈樁、燈船)、不發光航标(如浮标、立标)、無線電航标和音響航标等
指示船舶安全航行的标志。常見的有燈塔、浮标、燈船等。
航标,作為航海保障體系中的重要設施,其核心含義是指設置在江河湖海等可航水域中,用以輔助船舶航行、标示航道、指示危險或提供定位參照的人工标志或裝置。根據其功能、形态和設置方式,主要包含以下詳細釋義:
基本定義與功能
航标是航行标志的簡稱,指為引導船舶安全航行、标示航道界限、水深、礙航物(如暗礁、淺灘、沉船)以及提供定位、轉向等信息而設立的所有固定或浮動的視覺、音響或無線電信號裝置的總稱。其主要目的是保障船舶航行安全、提高通航效率、維護水上交通秩序。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
主要類型與形态
來源:中國海事局《航标管理規定》
核心作用解析
來源:《航海學》教材,大連海事大學出版社
技術演進與規範
現代航标技術已從傳統的目視、音響信號,發展到集成衛星定位(GPS/BDS)、AIS、遙測遙控等技術的智能化、信息化航标系統。其設置、管理、維護和燈光、形狀、顔色的含義均有嚴格的國家和國際标準(如國際航标協會IALA浮标系統)。
來源:交通運輸部《海區航标設置管理辦法》及國際航标協會(IALA)相關建議
航标是水上交通安全不可或缺的“眼睛”和“路标”,通過視覺、音響或無線電信號,為船舶提供連續、可靠的導航、定位、警示和交通管理信息,是保障海上生命財産安全和促進水上交通運輸高效運行的關鍵基礎設施。其具體形态、功能和技術标準均遵循國家與國際規範。
延伸參考:國家标準 GB 4696-2016《中國海區水上助航标志》
航标是航行标志的簡稱,屬于人工設置的導航設施,主要用于引導船舶安全航行、定位和避讓危險。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航标通過特定标志、燈光、音響或無線電信號等方式,為船舶提供航道信息。其核心功能包括:
根據工作原理可分為三類:
視覺航标
無線電航标
利用無線電信號提供導航信息,如船舶通航服務站(VTS)通過雷達和無線通信監控船舶動态。
音響航标
在能見度低時通過霧鐘、霧笛等聲音信號提示危險。
我國沿海航标由中國海事局統一管理維護,内河航标則由交通部門下屬機構負責。航标對水運、漁業、海洋開發及國防安全至關重要,例如蒼南海域的航标燈通過顔色和光型差異實現全天候導航。
如需查看具體案例或技術參數,可參考來源網頁(如關于導标設計要點的詳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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