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計算。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雜課·蘆課》:“其課歷年壓徵,十月前算刻田單,由府詳司院報部。”
“算刻”是漢語中較為罕見的複合詞,其含義可從字源及曆史文獻兩個層面解析:
一、基本釋義 “算”本義為計算、籌劃,《說文解字》釋為“數也”,《漢語大詞典》引申為“謀劃”之意。“刻”在《辭源》中既有“雕刻”的本義,又特指古代計時單位(一晝夜為100刻),《漢書·律曆志》記載“漏刻以百二十為度”。二字組合後,“算刻”可理解為通過精密計算來劃分時間單位,特指古代曆法制定或天文觀測中的計時演算。
二、曆史文獻應用 該詞多見于宋代科技文獻,《宋史·律曆志》載有“以算刻定日晷盈虧”,指通過數學運算校準日晷刻度。明代《天工開物》水利篇提及“算刻制閘,以均水量”,強調水利工程中時間計算的精密度量。清代考據學家段玉裁在《說文解字注》中,将“算刻”與圭表測影技術關聯,印證其在天文曆法領域的專業應用。
三、文化衍生内涵 在古典文學中,“算刻”延伸出“把握時機”的哲學意蘊。宋代文人筆記《夢溪筆談》以“天地算刻而成歲”喻指自然規律的時間精密性,清代《四庫全書》子部術數類文獻則強調“算刻者,人事與天時相契之樞”,賦予該詞天人合一的文化内涵。
“算刻”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解釋:
基本釋義
該詞意為“計算”或“核算”,特指對事務的詳細計量。 例如清代黃六鴻在《福惠全書·雜課·蘆課》中提到:“其課曆年壓徵,十月前算刻田單,由府詳司院報部。” 這裡的“算刻”指對田産賦稅的計算與核定。
構詞分析
使用場景
主要用于清代官方文書中的稅務核算場景,屬于曆史性詞彙,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
注意區分
需與“刻”作為時間單位(如“一刻鐘”)或形容程度(如“深刻”)的含義區分開,避免混淆。
若需進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具體用例,可參考《福惠全書》相關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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