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錯誤的言論。《禮記·哀公問》:“君子過言則6*民作辭,過動則6*民作則。” 鄭玄 注:“君之言雖過,民猶稱其辭;君之行雖過,民猶以為法。” 漢 楊修 《答臨淄侯箋》:“君侯忘聖賢之顯迹,述鄙宗之過言,竊以為未之思也。” 清 龔自珍 《乙丙之際塾議第十七》:“大臣者,探本真以奉君,過言有誅,矧旁飾躗言?”
(2).過分誇大、過于激切的言論。《楚辭·九章·惜誦》:“吾聞作忠以造怨兮,忽謂之過言。” 唐 白居易 《才識兼茂明于體用科策》:“是時, 漢 興四十載,萬方大理,四海大和;而 賈誼 非不見之,所以過言者,以為詞不切,志不激,則不能迴君聽,感君心,而發憤於至理也。” 清 王夫之 《家世節錄》:“先君口無過言,身無嫚度。” 梁啟超 《論民族競争之大勢》:“ 英 煤涸竭之時,即 英國 衰亡之日,非過言也。”
關注詞典網微信公衆號:詞典網,回複:過言漢語 快速查詢。
“過言”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兩層核心含義,常見于文學或正式語境中。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如需更全面的古籍原文或具體案例,可參考《禮記》《楚辭》及相關文獻(如、)。
《過言》這個詞是指說話或言辭過了分,超出了適當的範圍或限度。它通常用來形容言辭過激或誇張,有時甚至帶有諷刺或诋毀的意味。
《過言》這個詞可以拆分成兩個部首,分别為辶(辵)和言。辶(辵)是表示走的意思,而言則代表言語。它的總筆畫數為10畫。
《過言》一詞最早出現在《莊子·内篇·昭儀》一章中,作者用來描述昭儀言辭的誇張和過激。後來,這個詞被廣泛運用于文學作品和日常生活中。在繁體字中,過言的寫法為「過言」。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有所不同。以《說文解字》為例,古時候過言的寫法為「」,整體形狀與現代寫法相似,隻是部分部首和筆畫的順序有所變化。
1. 他的言辭過言,激怒了許多人。
2. 在辯論中,雙方不應該過言,而是應該用理性和事實來進行論證。
過分、過度、過激、過火、言過其實、言之過早。
誇張、言過其實、言過其需。
適中、恰當、得體。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