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規定的賦稅。《史記·廉頗蔺相如列傳》:“ 趙奢 者, 趙 之田部吏也…… 平原君 以為賢,言之於王。王用之治國賦,國賦大平,民富而府庫實。” 清 劉大櫆 《義士吳君傳》:“君以 漢 上屯鹽六百餘萬石,匪惟商資,抑且國賦所出。” 清 龔自珍 《己亥雜詩》之一二三:“國賦三升民一鬥,屠牛那不勝栽禾?”
國賦是漢語中表示“國家稅收”的正式書面用語,其核心含義指國家依法向臣民或納稅人征收的賦稅,是維持國家運轉的重要財政來源。以下從詞典釋義、曆史演變和權威來源角度詳細解析:
現代漢語詞典定義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國賦”解釋為“國家規定的賦稅” ,強調其法定性和強制性,是國家憑借政治權力參與社會分配的形式。
曆史語義演變
古代典籍記載
《史記·平準書》載:“國賦大平,民富而府庫實”,反映賦稅充盈對國家財政穩定的作用 。
《宋史·食貨志》稱“國賦之入,四分出于田畝”,說明田賦在傳統賦稅中的主體地位。
現代法律界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國賦體現為“國家為實現職能,依法強制、無償取得財政收入的形式” ,包括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法定稅種。
“國賦”為文言色彩濃厚的書面語,強調國家主體性;“稅”為現代通用術語,如《辭海》釋“稅”為“國家征收的貨币或實物” 。
國賦具有強制性和無償性,而“捐”(如捐款)多為自願,“費”(如行政費)常對應特定服務。
國賦在古代被視為“國之血脈”(《鹽鐵論》),其征收能力直接影響政權穩定。現代社會中,國賦支撐公共福利、國防與基礎設施建設,體現公民義務與國家責任的統一。
參考資料:
“國賦”一詞有兩種不同解釋,需根據語境區分:
指國家授予的職位、官職或任務,強調個人承擔的國家責任與信任。
指國家規定的賦稅,常見于古代文獻。
建議進一步查閱《史記·廉頗蔺相如列傳》或《己亥雜詩》等原文,了解具體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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