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罷免放逐。《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乃罷逐 趙綰 、 王臧 ,而免丞相 嬰 、太尉 蚡 。”《朱子語類》卷一二九:“館閣之士,罷逐一空。”
罷逐(bà zhú)是漢語中的複合動詞,其核心含義為罷免官職并驅逐出權力中心,多用于古代政治語境,強調對官員的強制罷黜與放逐。以下從權威詞典與文獻角度詳細解釋:
本義指停止、免除,特指解除官職。《說文解字》釋為“遣有罪也”,《古代漢語詞典》明确标注“免去官職”義項(如“罷免”“罷黜”)。
本義為追趕、驅趕,引申為驅逐、放逐。《說文解字》注“追也”,《漢語大詞典》收錄“驅逐”義項(如“放逐”“斥逐”)。
合成詞“罷逐”融合兩字核心義,形成“免職并驅離” 的完整動作鍊。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對“罷逐”的釋義為:
罷免驅逐。指免除官職,并加以放逐。
示例引《史記·屈原賈生列傳》:“上官大夫短屈原於頃襄王,頃襄王怒而罷逐之。”
此釋義強調其作為政治懲罰的雙重性——既剝奪職位,又強制驅逐,常見于君臣或派系鬥争場景。
“令尹子蘭聞之大怒,卒使上官大夫短屈原於頃襄王,頃襄王怒而罷逐之。”
此處記載楚頃襄王聽信讒言,将屈原免職并流放,是“罷逐”的典型史實例證。
“(石)顯等懼,共谮向,遂罷逐之。”
描述漢元帝時宦官石顯誣陷劉向,緻其被免官驅逐,凸顯該詞的權力鬥争背景。
不同于單純“罷免”(僅免職)或“流放”(僅驅逐),“罷逐”兼具兩項措施,反映古代政治清算的嚴厲性。
多用于史書、政論,描述君主或權貴清除異己的行為,暗含政治迫害色彩(如黨争、讒言導緻的貶黜)。
(注:因古籍原文無直接網絡鍊接,以上文獻信息提供權威出版社版本及ISBN,供讀者溯源查證。)
“罷逐”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bà zhú,主要含義是罷免并放逐,常用于古代政治語境中。以下是詳細解釋:
“罷逐”由“罷”(罷免、解除官職)和“逐”(驅逐、放逐)組合而成,表示對官員既解除職務又加以驅逐的雙重懲罰。例如:
以上解釋綜合了《史記》、漢典(查字典)等高權威性來源,如需更詳細例句或背景,可參考相關古籍或曆史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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